直銷新思維、新規則(2)--生產消費者“批判”
發布: 2006-01-02 00:00:00 作者: 方鈞煒 來源:

前言:
近日來,一種新的直銷觀念――“在消費的同時可以創造財富”流行于直銷界,并有大行其道之勢,這種不太正確的觀念正在極力誤導著一些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單純的消費是不可以創造財富的或者利潤的,而惟有投資才可以獲得利潤,這是一個常識。為此,我把我學習感觸中的一點體會,與大家分享,如果體會極其錯誤,大家的批評和憎恨就是我進步的階梯!
正文:
一個稱之為“革命”的思想正在全球,尤其是中國掀起一場風暴!這個“革命”的思想是:“在花錢的同時賺錢”,通俗一點說:你在消費的同時可以賺取利潤。這個理念來自于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市場營銷學教授,比爾·奎恩博士所著的暢銷書《生產消費者力量》。他提出一個簡單的觀念:消費者可以在消費的同時生產財富。這個理念同時也可以表述為“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創造利潤”!
但是我認為,這個理念是不準確的,所以我用了打引號的“批判”二字!吧a消費者”如果是作為“一個名詞”來理解,那么斯坦先生的解釋:“你在同一時間生產和消費的方式!換句話說,那些更聰明、而不是更便宜地購物,然后教別人做同樣的事情,可以在真正花錢的同時賺錢”(《生產消費者力量》),就值得商榷!
我們首先提出來的疑問是“生產消費者”究竟是一種“消費方式”還是一種“生產方式”?“消費方式”應該指的是消費者在特定場所下的購買行為,比如你在超市購物、或者在咖啡廳喝咖啡、或者在影劇院看電影,甚是在馬路上接受直銷員銷售給你的產品等等。這個“特定場所”不一定就是指有店鋪存在的固定地點;而“生產方式”應該指的是生產者把產品生產出來的方式,比如汽車是在汽車生產流水線上被生產出來、面包是在烤箱里加工出來、烤鴨是在烤爐里被熏烤出來、服裝是在服裝生產流水線上被加工出來……可以說每一種產品都有自己獨特的加工方式。
如果我們說“生產消費者”是一種“消費方式”,那么,它和普通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并沒有什么本質的不同。如果我們說“生產消費者”是一種“生產方式”,那么,它生產什么呢?生產出來的東西一定是可以用來交換的商品,難道說“消費者”是被它生產出來的“商品”,如果這個推理成立,那么消費者就應該可以賣出去,而消費者是“人”,有誰會花錢,又敢花錢賣“人”呢?這企不成了笑話!看的出來,“生產消費者”既不是一種“消費方式”,也不是一種“生產方式”,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斯坦先生的解釋是:“你在同一時間生產和消費的方式”!顯然他是指一種“方式”,只不過這種方式是生產和消費同時發生!八憋@然是指自然人,就是說一個人可以同時進行生產和消費。那么,我們的問題是“他”到底生產什么?而又同時消費什么呢?
“他”能夠生產出來產品嗎?顯然不能!這也是斯坦先生的本意,實際上斯坦先生的意思是指:人可以生產利潤,再通俗一點說顧客可以創造利潤。這個觀念在過去的時代里是“反動”的,因為創造利潤的人是資本家,說顧客創造利潤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他”消費什么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消費自然是對商品的“購買”,比如商場購買洗發水、上電影院看一場電影等。
這里我們就明白了斯坦先生提出的“生產消費者”這個詞匯的本意:“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的含義是“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而不是把消費者作為產品進行生產,然后賣出去來獲取利潤。
我認為,斯坦先生提出的“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觀點是難于站得住腳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顧客單純的消費行為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如果顧客單純的消費行為可以創造利潤,那么曾經風靡一時“龍騰創想公司”就不會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時間里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山東眾旺”也不會因為非法融資幾個億的罪名被國家法律嚴厲制裁。
二年以前,我就鮮明地指出:單純消費行為是不可以產生利潤的,這個道理再簡單不過:利潤的產生一定是來自于投資行為。作一個比喻我們就容易理解:如果你要得到西瓜,那么你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西瓜子種到地里去,然后施肥澆水,經過一段長的時間,你才可以得到西瓜,其實這就是一個“投資”的過程,西瓜就是你投資所產生的“利潤”。如果你不種西瓜,你是“吃西瓜”,相當于你消費商品,你還可以“吃出”利潤來,那么,種西瓜的人就不公平了,否則有誰還去種西瓜呢?當然,你賣西瓜,種西瓜的人可以給你一點折讓,但是這并不等于你“創造了西瓜的利潤”,“創造西瓜利潤”的人是種西瓜的人而不是你。
所以,吃西瓜的同時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換句話說,消費的同時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或者消費的同時是不可以生產利潤的。如果你說可以,那么你只要勤勤懇懇地、忠實地消費一輩子、購買一輩子你看看你會不會成為百萬財富的擁有者?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問題!褒堯v創想公司”和“山東眾旺公司”就是宣揚消費可以成為百萬財富的擁有者這樣一個理念,盡管它沒有說得那么明朗,但是違背真理的東西,最終也只會像“呼啦圈”一樣,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現在許多的直銷(即多層次直銷,未特別說明以下同)公司,為了規避“二個條例”的管理,紛紛在“理論”上找依據,其中最為流行的就是“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這樣一個讓人似是而非的“道理”,云里霧里的,著實讓人“暈乎”了一陣子,現在還有許多的人在“暈”,《生產消費者力量》這本書在直銷界里的流行就充分論證了這一點。
消費不可以產生利潤,而惟有投資才可以產生利潤,我們只要牢牢記住這一個真理,破解一些似是而非的消費理念是比較容易的。
“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準確地描述應該是這樣的:通過把人們的消費行為轉化為投資行為,簡稱“把消費轉化為投資”,從而參與產業和商業資本剩余價值的分配,這個過程就叫生產消費者,即消費的“資本化”過程,其過程的強弱就是生產消費者力量的大小!
這個過程的轉化和實施就是我們上述比喻的“種西瓜”的過程是一樣的道理。這個轉化和實施的過程就是“經營”的過程,所以我們也可以說生產消費者就是把消費者轉變成經營者。顯然“消費”和“經營”是兩個本質完全不同的概念!
把人們的消費行為轉化為投資的行為是一個什么樣的過程呢?很簡單,就是你要把單個的、游離的消費者,把他們組織成一個龐大的網絡群體,讓后讓這個龐大的消費者網絡群體集中購買一家公司生產或提供的產品或商品,你從他們購買所產生的利潤中提起一定比例的利潤,這個過程就是把消費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游離的消費者他是不會輕易聽你的話的,即便是一群羊,也不是你抽他們一鞭子,它們就會乖乖地自動走進羊圈的。這里需要召集、需要溝通、需要說明,召集、溝通、說明就需要付出成本,付出代價,這個成本、代價是金錢的、情感的,甚至是付出健康為代價的,難道說這不是“投資”嗎?投資不一定就是有形的資本!人們之所以不理解投資,就在于人們對投資僅僅只是停留在貨幣上,這個觀念是不正確的,否則“知識”就無所謂“產權”可言了。
直銷就是一個典型地消費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只不過直銷建立起來的是龐大的“推銷員群體”(注意:直銷員對直銷公司產品的自用并不代表“消費思想”而還是推銷的思想。,而推銷產品在人的潛意識當中是一種要永遠逃離的行為,所以直銷進入不了世界經濟的主流也就在于此,也就是說任何一種商業模式,只要它的推銷成分占80%,它就難于進入經濟主流!督换ナ教卦S經營》(或者叫做“廣義直銷”)恰恰和直銷(或者叫做“狹義直銷”)反過來,它建立的是龐大的“消費群體”,推銷產品的成分只占3~7%,而且是自愿的而非強迫的。
我們要說明的是《生產消費者力量》中,斯坦先生所提出的“你的店”是經典的“店鋪銷售”,而直銷是屬于“無店鋪銷售”范疇。所以一些直銷公司“套用”斯坦先生的營銷理念,但是它們一是不明白斯坦先生的利益分配機制,二是忘記了斯坦是典型的店鋪銷售營銷,單純表面的模仿而未得其精髓,結果不倫不類,讓人貽笑大方。
“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的流行我們暫且不論它是好是壞,我在這里說明的觀點也不見得就正確,僅此是我學習中的一點體會,拿將出來供大家批判。其實,這種批判當中,就會有我們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交流和碰撞的結果不是我們都進步了嗎?從這個意義上說,“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是“偉大”的,斯坦先生是“偉大”的!
我們身處一個急劇變革的時代,新生事物層出不窮,如果沒有新東西的出現,我們反而會覺得不自然了。在創新成為時代驕子的未來,我們應該給予那些創新者更多的理解的關懷。
近日來,一種新的直銷觀念――“在消費的同時可以創造財富”流行于直銷界,并有大行其道之勢,這種不太正確的觀念正在極力誤導著一些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單純的消費是不可以創造財富的或者利潤的,而惟有投資才可以獲得利潤,這是一個常識。為此,我把我學習感觸中的一點體會,與大家分享,如果體會極其錯誤,大家的批評和憎恨就是我進步的階梯!
正文:
一個稱之為“革命”的思想正在全球,尤其是中國掀起一場風暴!這個“革命”的思想是:“在花錢的同時賺錢”,通俗一點說:你在消費的同時可以賺取利潤。這個理念來自于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市場營銷學教授,比爾·奎恩博士所著的暢銷書《生產消費者力量》。他提出一個簡單的觀念:消費者可以在消費的同時生產財富。這個理念同時也可以表述為“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創造利潤”!
但是我認為,這個理念是不準確的,所以我用了打引號的“批判”二字!吧a消費者”如果是作為“一個名詞”來理解,那么斯坦先生的解釋:“你在同一時間生產和消費的方式!換句話說,那些更聰明、而不是更便宜地購物,然后教別人做同樣的事情,可以在真正花錢的同時賺錢”(《生產消費者力量》),就值得商榷!
我們首先提出來的疑問是“生產消費者”究竟是一種“消費方式”還是一種“生產方式”?“消費方式”應該指的是消費者在特定場所下的購買行為,比如你在超市購物、或者在咖啡廳喝咖啡、或者在影劇院看電影,甚是在馬路上接受直銷員銷售給你的產品等等。這個“特定場所”不一定就是指有店鋪存在的固定地點;而“生產方式”應該指的是生產者把產品生產出來的方式,比如汽車是在汽車生產流水線上被生產出來、面包是在烤箱里加工出來、烤鴨是在烤爐里被熏烤出來、服裝是在服裝生產流水線上被加工出來……可以說每一種產品都有自己獨特的加工方式。
如果我們說“生產消費者”是一種“消費方式”,那么,它和普通消費者的消費方式并沒有什么本質的不同。如果我們說“生產消費者”是一種“生產方式”,那么,它生產什么呢?生產出來的東西一定是可以用來交換的商品,難道說“消費者”是被它生產出來的“商品”,如果這個推理成立,那么消費者就應該可以賣出去,而消費者是“人”,有誰會花錢,又敢花錢賣“人”呢?這企不成了笑話!看的出來,“生產消費者”既不是一種“消費方式”,也不是一種“生產方式”,那么,它到底是什么呢?
斯坦先生的解釋是:“你在同一時間生產和消費的方式”!顯然他是指一種“方式”,只不過這種方式是生產和消費同時發生!八憋@然是指自然人,就是說一個人可以同時進行生產和消費。那么,我們的問題是“他”到底生產什么?而又同時消費什么呢?
“他”能夠生產出來產品嗎?顯然不能!這也是斯坦先生的本意,實際上斯坦先生的意思是指:人可以生產利潤,再通俗一點說顧客可以創造利潤。這個觀念在過去的時代里是“反動”的,因為創造利潤的人是資本家,說顧客創造利潤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他”消費什么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消費自然是對商品的“購買”,比如商場購買洗發水、上電影院看一場電影等。
這里我們就明白了斯坦先生提出的“生產消費者”這個詞匯的本意:“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的含義是“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而不是把消費者作為產品進行生產,然后賣出去來獲取利潤。
我認為,斯坦先生提出的“顧客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觀點是難于站得住腳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顧客單純的消費行為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如果顧客單純的消費行為可以創造利潤,那么曾經風靡一時“龍騰創想公司”就不會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時間里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山東眾旺”也不會因為非法融資幾個億的罪名被國家法律嚴厲制裁。
二年以前,我就鮮明地指出:單純消費行為是不可以產生利潤的,這個道理再簡單不過:利潤的產生一定是來自于投資行為。作一個比喻我們就容易理解:如果你要得到西瓜,那么你要做的工作就是要把西瓜子種到地里去,然后施肥澆水,經過一段長的時間,你才可以得到西瓜,其實這就是一個“投資”的過程,西瓜就是你投資所產生的“利潤”。如果你不種西瓜,你是“吃西瓜”,相當于你消費商品,你還可以“吃出”利潤來,那么,種西瓜的人就不公平了,否則有誰還去種西瓜呢?當然,你賣西瓜,種西瓜的人可以給你一點折讓,但是這并不等于你“創造了西瓜的利潤”,“創造西瓜利潤”的人是種西瓜的人而不是你。
所以,吃西瓜的同時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換句話說,消費的同時是不可以創造利潤的,或者消費的同時是不可以生產利潤的。如果你說可以,那么你只要勤勤懇懇地、忠實地消費一輩子、購買一輩子你看看你會不會成為百萬財富的擁有者?這是一個基本的常識問題!褒堯v創想公司”和“山東眾旺公司”就是宣揚消費可以成為百萬財富的擁有者這樣一個理念,盡管它沒有說得那么明朗,但是違背真理的東西,最終也只會像“呼啦圈”一樣,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現在許多的直銷(即多層次直銷,未特別說明以下同)公司,為了規避“二個條例”的管理,紛紛在“理論”上找依據,其中最為流行的就是“在消費的同時可以為自己創造利潤”這樣一個讓人似是而非的“道理”,云里霧里的,著實讓人“暈乎”了一陣子,現在還有許多的人在“暈”,《生產消費者力量》這本書在直銷界里的流行就充分論證了這一點。
消費不可以產生利潤,而惟有投資才可以產生利潤,我們只要牢牢記住這一個真理,破解一些似是而非的消費理念是比較容易的。
“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準確地描述應該是這樣的:通過把人們的消費行為轉化為投資行為,簡稱“把消費轉化為投資”,從而參與產業和商業資本剩余價值的分配,這個過程就叫生產消費者,即消費的“資本化”過程,其過程的強弱就是生產消費者力量的大小!
這個過程的轉化和實施就是我們上述比喻的“種西瓜”的過程是一樣的道理。這個轉化和實施的過程就是“經營”的過程,所以我們也可以說生產消費者就是把消費者轉變成經營者。顯然“消費”和“經營”是兩個本質完全不同的概念!
把人們的消費行為轉化為投資的行為是一個什么樣的過程呢?很簡單,就是你要把單個的、游離的消費者,把他們組織成一個龐大的網絡群體,讓后讓這個龐大的消費者網絡群體集中購買一家公司生產或提供的產品或商品,你從他們購買所產生的利潤中提起一定比例的利潤,這個過程就是把消費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游離的消費者他是不會輕易聽你的話的,即便是一群羊,也不是你抽他們一鞭子,它們就會乖乖地自動走進羊圈的。這里需要召集、需要溝通、需要說明,召集、溝通、說明就需要付出成本,付出代價,這個成本、代價是金錢的、情感的,甚至是付出健康為代價的,難道說這不是“投資”嗎?投資不一定就是有形的資本!人們之所以不理解投資,就在于人們對投資僅僅只是停留在貨幣上,這個觀念是不正確的,否則“知識”就無所謂“產權”可言了。
直銷就是一個典型地消費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只不過直銷建立起來的是龐大的“推銷員群體”(注意:直銷員對直銷公司產品的自用并不代表“消費思想”而還是推銷的思想。,而推銷產品在人的潛意識當中是一種要永遠逃離的行為,所以直銷進入不了世界經濟的主流也就在于此,也就是說任何一種商業模式,只要它的推銷成分占80%,它就難于進入經濟主流!督换ナ教卦S經營》(或者叫做“廣義直銷”)恰恰和直銷(或者叫做“狹義直銷”)反過來,它建立的是龐大的“消費群體”,推銷產品的成分只占3~7%,而且是自愿的而非強迫的。
我們要說明的是《生產消費者力量》中,斯坦先生所提出的“你的店”是經典的“店鋪銷售”,而直銷是屬于“無店鋪銷售”范疇。所以一些直銷公司“套用”斯坦先生的營銷理念,但是它們一是不明白斯坦先生的利益分配機制,二是忘記了斯坦是典型的店鋪銷售營銷,單純表面的模仿而未得其精髓,結果不倫不類,讓人貽笑大方。
“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的流行我們暫且不論它是好是壞,我在這里說明的觀點也不見得就正確,僅此是我學習中的一點體會,拿將出來供大家批判。其實,這種批判當中,就會有我們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交流和碰撞的結果不是我們都進步了嗎?從這個意義上說,“生產消費者”這個概念是“偉大”的,斯坦先生是“偉大”的!
我們身處一個急劇變革的時代,新生事物層出不窮,如果沒有新東西的出現,我們反而會覺得不自然了。在創新成為時代驕子的未來,我們應該給予那些創新者更多的理解的關懷。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