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條例實施月半未見申牌者
發布: 2006-01-01 00:00:00 作者: 謝思佳 來源:

政府出臺98號文抬高準入門檻 直銷條例實施月半未見申牌者
被視為開啟中國直銷市場大門的《直銷管理條例》實施已近一個半月,然而早前預想的那場申請直銷牌照的熱浪并未出現。據記者了解,目前可能還未有一家企業向商務主管部門正式遞交申牌資料。由此,直銷牌照將于2006年1月份大批發放的判斷基本落空。
申牌可能是一場“馬拉松”
2005年12月19日,一份編號為“商資函〔2005〕98號”的內部急件,遞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辦公桌上,即《商務部關于答復涉及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98號文的主要內容應形成于2005年11月下旬,其焦點是,服務網點的證明材料被規定為申牌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文件規定,“企業申報時,應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具體方案。”同時,“服務網點方案”必須為涉及地區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可。直銷業資深顧問胡遠江認為,中國2000多個縣,500多個地級市,最快能交出這么多服務網點證明資料也應該在1月底之后,3-4月份可能進入高峰。這個時間已經比早前的判斷晚了兩個月,因此,申牌工作可能是一場馬拉松。
“店鋪+雇傭推銷人員”模式再活一年
另一個文件也使本來滿懷信心準備申請直銷牌照的企業們心情有點復雜。不久前,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關于廢止外商投資轉型企業有關規定的公告》。公告稱,因為國務院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于2005年12月1日已經正式實施,因此對歷史上一批由兩部委簽發的關于外商投資轉型企業的規定“于2006年12月1日廢止。”這批規定包括了直銷監管中一度發揮過重要指導作用的“455號文”、“31號文”。1998年中國關上直銷大門后,安利、雅芳、玫琳凱、日暉、富迪、娜麗絲、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等十家外資直銷企業,依靠“31號文”,得以轉型為“店鋪+雇傭推銷人員”模式從事本土經營。
企業“變通方案”撞壁業內資深律師劉忠認為,98號文的出臺,為政府批出直銷牌照提供了操作依據,更有利于企業申請直銷牌照。然而,《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出臺的一系列文件已經使直銷業界的企業在態度上開始分化。就計酬制度來看,有企業如雅芳,義無反顧實踐政府的號召以單層次率先試點直銷;有企業如安利、如新,積極配合新法規調整制度;有企業如健康元、哈藥,堅持雙拐走路欲借直銷尋找保健品營銷新路;有企業如仙妮蕾德,據稱不拿牌走自己的路……一種流行于企業間的做法是,游走于中國政府堅持的單層次制度安排和企業原本實施的多層次直銷制度之間,找到一種所謂“變通方案”。
遺憾的是,“變通方案”最終還是碰了壁。早前,已有企業提前私下遞交了申牌資料,“我們確實收到過一些企業非正式的資料。”廣東省外經貿廳有關官員告訴記者。然而,從這段日子企業內部人士的反饋來看,這些“變通方案”基本都被退回要求修改。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被駁回的關鍵原因仍在于“計酬方案”,而不只是一般認為的服務網點資料的補充。在《直銷管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的這段日子里,政府接到有關企業違規運作直傳銷的案件居高不下。
特別諸如“玫琳凱疑似團隊計酬”等案例被媒體曝光后,中國政府意識到必須強化對所謂“變通方案”的管理。98號文實際上就是政府抬高企業準入門檻的一種表現。服務網點的認可權下放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將考驗各地方對企業品牌的認可度。據悉,某十家轉型企業在吉林網點申報就未通過。專家提醒申牌企業,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政府的態度,更不可激怒政府做出比目前狀況更為苛刻的限制。
被視為開啟中國直銷市場大門的《直銷管理條例》實施已近一個半月,然而早前預想的那場申請直銷牌照的熱浪并未出現。據記者了解,目前可能還未有一家企業向商務主管部門正式遞交申牌資料。由此,直銷牌照將于2006年1月份大批發放的判斷基本落空。
申牌可能是一場“馬拉松”
2005年12月19日,一份編號為“商資函〔2005〕98號”的內部急件,遞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辦公桌上,即《商務部關于答復涉及直銷業有關問題的函》。98號文的主要內容應形成于2005年11月下旬,其焦點是,服務網點的證明材料被規定為申牌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文件規定,“企業申報時,應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具體方案。”同時,“服務網點方案”必須為涉及地區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認可。直銷業資深顧問胡遠江認為,中國2000多個縣,500多個地級市,最快能交出這么多服務網點證明資料也應該在1月底之后,3-4月份可能進入高峰。這個時間已經比早前的判斷晚了兩個月,因此,申牌工作可能是一場馬拉松。
“店鋪+雇傭推銷人員”模式再活一年
另一個文件也使本來滿懷信心準備申請直銷牌照的企業們心情有點復雜。不久前,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關于廢止外商投資轉型企業有關規定的公告》。公告稱,因為國務院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于2005年12月1日已經正式實施,因此對歷史上一批由兩部委簽發的關于外商投資轉型企業的規定“于2006年12月1日廢止。”這批規定包括了直銷監管中一度發揮過重要指導作用的“455號文”、“31號文”。1998年中國關上直銷大門后,安利、雅芳、玫琳凱、日暉、富迪、娜麗絲、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等十家外資直銷企業,依靠“31號文”,得以轉型為“店鋪+雇傭推銷人員”模式從事本土經營。
企業“變通方案”撞壁業內資深律師劉忠認為,98號文的出臺,為政府批出直銷牌照提供了操作依據,更有利于企業申請直銷牌照。然而,《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出臺的一系列文件已經使直銷業界的企業在態度上開始分化。就計酬制度來看,有企業如雅芳,義無反顧實踐政府的號召以單層次率先試點直銷;有企業如安利、如新,積極配合新法規調整制度;有企業如健康元、哈藥,堅持雙拐走路欲借直銷尋找保健品營銷新路;有企業如仙妮蕾德,據稱不拿牌走自己的路……一種流行于企業間的做法是,游走于中國政府堅持的單層次制度安排和企業原本實施的多層次直銷制度之間,找到一種所謂“變通方案”。
遺憾的是,“變通方案”最終還是碰了壁。早前,已有企業提前私下遞交了申牌資料,“我們確實收到過一些企業非正式的資料。”廣東省外經貿廳有關官員告訴記者。然而,從這段日子企業內部人士的反饋來看,這些“變通方案”基本都被退回要求修改。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被駁回的關鍵原因仍在于“計酬方案”,而不只是一般認為的服務網點資料的補充。在《直銷管理條例》的頒布和實施的這段日子里,政府接到有關企業違規運作直傳銷的案件居高不下。
特別諸如“玫琳凱疑似團隊計酬”等案例被媒體曝光后,中國政府意識到必須強化對所謂“變通方案”的管理。98號文實際上就是政府抬高企業準入門檻的一種表現。服務網點的認可權下放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將考驗各地方對企業品牌的認可度。據悉,某十家轉型企業在吉林網點申報就未通過。專家提醒申牌企業,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政府的態度,更不可激怒政府做出比目前狀況更為苛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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