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10件大事
發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root 來源:

【來源:《中國直銷》雜志】
1990年,直銷進入中國
—標志性事件:廣州雅芳公司成立
1990年1月23日,雅芳投資2795萬美元,與廣州化妝品廠合資成立“廣州雅芳有限公司”。以雅芳在中國公司的成立為標志,直銷模式正式進入中國內地。隨后安利、玫琳凱、完美、仙妮蕾德等直銷公司紛紛登陸中國,直銷在中國開始大范圍出現。
1993年,傳銷引起政府部門關注
—標志性事件:北京龍權公司因傳銷被取締
1993年5月,北京龍權珠寶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由臺灣人張云龍與北京順義板橋農工商公司共同聯營。隨后,公司從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分行金銀首飾營業部購入18K金鑲珠寶首飾680件并以傳銷方式銷售。1993年8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以“影響黃金秩序”發文通知北京龍權珠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用傳銷方式銷售18K金鑲嵌飾品。隨后北京龍權公司被依法取締。這是被中國政府部門取締的首家傳銷公司。1994年,張云龍在哈爾濱再次涉嫌傳銷,事情敗露后攜帶巨款潛逃香港。
隨著更多非法傳銷案件的出現,非法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關注,隨后對傳銷的相關管理法規相繼出臺。
1997年,國家頒布第一部傳銷法規
—標志性事件:國家工商局頒布《傳銷管理辦法》
1997年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并實施《傳銷管理辦法》,在該管理辦法中,首次給予傳銷合法的地位和對傳銷進行了法規上的定義,并將傳銷分為單層與多層兩種模式。作為中國傳銷業中的第一部法規,《傳銷管理辦法》的實施,表明國家已經將傳銷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到了法制的高度。
1998年,中國全面禁傳
—標志性事件:國務院發布《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
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式的傳銷經營活動。此前已經批準登記從事傳銷經營的企業,應一律立即停止傳銷經營活動;對未經批準登記擅自從事傳銷經營活動的,要立即取締,并依法嚴肅查處”。在此通知之下,直銷企業也被殃及。《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成為中國傳銷時代和直銷時代的分水嶺。
1998年,直銷進入曖昧時代
—標志性事件:10家外資傳銷企業轉型為“店鋪加雇傭推銷員”經營模式
為幫助規范經營的外資傳銷企業順利過渡經營方式,經國務院批準,原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國家國內貿易局于1998年6月18日聯合發布《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外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經營。1998年7月,雅芳、安利、玫琳凱、完美、尚赫、富迪、蘇州百美、特百惠、日暉、上海娜麗絲等10家企業成為備受業界關注的轉型企業。
轉型企業開辟了特殊時代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直銷模式:“店鋪加雇傭推銷員”模式,直銷在中國從此進入一個尷尬而曖昧的時代。
2001年,傳銷被列為刑事犯罪
—標志性事件: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嚴重傳銷活動為刑事犯罪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于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違規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問題的請求指示”中決定: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225條第4款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上述犯罪,同時構成《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001年,政府承諾開放中國直銷業
—標志性事件:中國加入世貿
2001年12月11日,中國結束了長達15年的多邊談判,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簽署的WTO協議中,中國承諾在加入WTO后的3年內,解除“無固定地點的批發和零售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隨后,中國政府開始為自己的直銷立法進行著多方面的積極準備。
中國加入WTO時對直銷開放的承諾,令世界直銷業充滿期待并為之矚目。
2004年,政府宣布直銷立法的根本性原則
—標志性事件:廈門直銷會議
2004年9月10日,由人大法工委、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牽頭,在廈門悅華酒店召開了備受業界關注的直銷會議。會議由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主持,共有22企業受邀參加。會議重點討論了中國直銷開放的準入門檻。廈門直銷會議曾被行業普遍認為是中國直銷立法前的行業意見征集會,但事實證明,最后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與業界的期望值相去甚遠。
2005年,政府嘗試單層直銷模式
—標志性事件:雅芳成為惟一直銷試點企業
2005年4月8日,雅芳(中國)宣布,公司正式獲得國家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批準,在北京、天津、廣東省全省內進行直銷試點。雅芳也成為惟一一家直銷試點企業。
雖然雅芳直銷試點引起了原有經銷商的強烈反感,并且試點效果并不明顯。但作為單層直銷的代表,雅芳的試點被業界認為是中國政府只開放單層直銷模式而放出的明顯信號。
2005年,中國直銷正式開放
—標志性事件:《直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
2005年9月1日,中國正式公布了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8月23日簽署的第443號國務院令,宣布《直銷管理條例》將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直銷管理條例》中,給予了直銷明確的法律定義,并對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直銷活動、保證金、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而多層次直銷模式在《直銷管理條例》中被明確禁止。
隨著《直銷管理條例》的實施,中國迎來了一個全新的直銷開放時代。
1990年,直銷進入中國
—標志性事件:廣州雅芳公司成立
1990年1月23日,雅芳投資2795萬美元,與廣州化妝品廠合資成立“廣州雅芳有限公司”。以雅芳在中國公司的成立為標志,直銷模式正式進入中國內地。隨后安利、玫琳凱、完美、仙妮蕾德等直銷公司紛紛登陸中國,直銷在中國開始大范圍出現。
1993年,傳銷引起政府部門關注
—標志性事件:北京龍權公司因傳銷被取締
1993年5月,北京龍權珠寶有限公司成立。公司由臺灣人張云龍與北京順義板橋農工商公司共同聯營。隨后,公司從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分行金銀首飾營業部購入18K金鑲珠寶首飾680件并以傳銷方式銷售。1993年8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以“影響黃金秩序”發文通知北京龍權珠寶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用傳銷方式銷售18K金鑲嵌飾品。隨后北京龍權公司被依法取締。這是被中國政府部門取締的首家傳銷公司。1994年,張云龍在哈爾濱再次涉嫌傳銷,事情敗露后攜帶巨款潛逃香港。
隨著更多非法傳銷案件的出現,非法傳銷對社會的危害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高度關注,隨后對傳銷的相關管理法規相繼出臺。
1997年,國家頒布第一部傳銷法規
—標志性事件:國家工商局頒布《傳銷管理辦法》
1997年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并實施《傳銷管理辦法》,在該管理辦法中,首次給予傳銷合法的地位和對傳銷進行了法規上的定義,并將傳銷分為單層與多層兩種模式。作為中國傳銷業中的第一部法規,《傳銷管理辦法》的實施,表明國家已經將傳銷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到了法制的高度。
1998年,中國全面禁傳
—標志性事件:國務院發布《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
1998年4月18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全面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式的傳銷經營活動。此前已經批準登記從事傳銷經營的企業,應一律立即停止傳銷經營活動;對未經批準登記擅自從事傳銷經營活動的,要立即取締,并依法嚴肅查處”。在此通知之下,直銷企業也被殃及。《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成為中國傳銷時代和直銷時代的分水嶺。
1998年,直銷進入曖昧時代
—標志性事件:10家外資傳銷企業轉型為“店鋪加雇傭推銷員”經營模式
為幫助規范經營的外資傳銷企業順利過渡經營方式,經國務院批準,原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原國家國內貿易局于1998年6月18日聯合發布《關于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外資傳銷企業必須轉為店鋪經營。1998年7月,雅芳、安利、玫琳凱、完美、尚赫、富迪、蘇州百美、特百惠、日暉、上海娜麗絲等10家企業成為備受業界關注的轉型企業。
轉型企業開辟了特殊時代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直銷模式:“店鋪加雇傭推銷員”模式,直銷在中國從此進入一個尷尬而曖昧的時代。
2001年,傳銷被列為刑事犯罪
—標志性事件: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嚴重傳銷活動為刑事犯罪
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回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于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違規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問題的請求指示”中決定: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225條第4款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上述犯罪,同時構成《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001年,政府承諾開放中國直銷業
—標志性事件:中國加入世貿
2001年12月11日,中國結束了長達15年的多邊談判,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簽署的WTO協議中,中國承諾在加入WTO后的3年內,解除“無固定地點的批發和零售服務”的市場準入限制。隨后,中國政府開始為自己的直銷立法進行著多方面的積極準備。
中國加入WTO時對直銷開放的承諾,令世界直銷業充滿期待并為之矚目。
2004年,政府宣布直銷立法的根本性原則
—標志性事件:廈門直銷會議
2004年9月10日,由人大法工委、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牽頭,在廈門悅華酒店召開了備受業界關注的直銷會議。會議由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主持,共有22企業受邀參加。會議重點討論了中國直銷開放的準入門檻。廈門直銷會議曾被行業普遍認為是中國直銷立法前的行業意見征集會,但事實證明,最后出臺的《直銷管理條例》與業界的期望值相去甚遠。
2005年,政府嘗試單層直銷模式
—標志性事件:雅芳成為惟一直銷試點企業
2005年4月8日,雅芳(中國)宣布,公司正式獲得國家商務部和工商總局批準,在北京、天津、廣東省全省內進行直銷試點。雅芳也成為惟一一家直銷試點企業。
雖然雅芳直銷試點引起了原有經銷商的強烈反感,并且試點效果并不明顯。但作為單層直銷的代表,雅芳的試點被業界認為是中國政府只開放單層直銷模式而放出的明顯信號。
2005年,中國直銷正式開放
—標志性事件:《直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
2005年9月1日,中國正式公布了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8月23日簽署的第443號國務院令,宣布《直銷管理條例》將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直銷管理條例》中,給予了直銷明確的法律定義,并對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變更、直銷員的招募和培訓、直銷活動、保證金、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而多層次直銷模式在《直銷管理條例》中被明確禁止。
隨著《直銷管理條例》的實施,中國迎來了一個全新的直銷開放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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