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拒絕傳銷師生遠離傳銷
發布: 2008-01-08 20:25:01 作者: admin 來源: 河南省教育廳

近兩年來,河南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在師生中廣泛開展“禁止傳銷、遠離傳銷”的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涉及學校或師生的傳銷案件,提高了廣大師生識別和抵制傳銷的能力,維護了師生的合法權益。
由于種種原因,我省還是發生了少數學生誤入傳銷組織、被人非法控制的情況,嚴重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因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大、中專學校要充分認識當前傳銷活動的嚴峻形勢和嚴重危害,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做好防止傳銷進校園的各項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學校深入開展禁止傳銷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嚴重危害,了解國家打擊傳銷的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規,幫助學生提高識別能力,增強防范意識,自覺抵制傳銷。要充分運用校報校刊、校園網絡、廣播電視等各種載體,通過召開座談會、散發宣傳資料、組織專題展覽等多種方式,積極營造校園抵制傳銷的良好氛圍。要針對寒暑假以及學生開展社會實踐、聯系工作等重點時段,加強對學生尤其是外出實習學生、畢業班學生等重點學生群體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主動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騙學生,做好參與傳銷學生的說服和勸返工作。要把防止傳銷進校園納入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形成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