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數額千萬余元參與人員近千人 我省最大的傳銷案在定西宣判
發布: 2008-03-13 13:20:53 作者: 牛小亞 馬向東 來源: 蘭州晚報

記者昨日從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我省涉案數額最大的傳銷案件在該院宣判,依法對被告人李得強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對其他幾名被告人同時進行了判處。 2007年1月,定西市公安機關接到受害群眾舉報,稱有一伙外地人員在定西搞傳銷活動。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偵破了這起1986年以來我省涉案數額最大的非法傳銷案件。
檢察機關審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得強等九人以非法牟利為目的,于2005年4月先后在云南昭通市加入自稱為“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已取締的傳銷組織)的傳銷組織。2005年12月下旬,該傳銷組織轉移至定西市安定區,先后發展雷萍等人,采用授課交流等手段對其灌輸“利用人際網絡”進行“連鎖銷售”(即“拉人頭”)達到“快速致富”的所謂“經營理念”,通過對被騙人“洗腦”,進行精神控制。被騙人在交納申購費(又稱“入門費”,每交納3800元取得一個入門資格,另外每交納3300元計算一個份額)后即正式加入該傳銷組織。該傳銷組織無固定商品,加入傳銷組織者依據發展下線數量計算“業績”,并依“業績”確定職務級別和提取報酬。截止2007年4月27日,已查明該傳銷組織在定西共發展人員957人,非法經營數額1161.93萬元。
法院審理認定,被告人李得強等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利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傳銷手段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