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查獲一起網絡教育傳銷案 涉案2億多元
發布: 2008-03-17 14:39:46 作者: 郭立 來源: 新華社

重慶工商和公安部門查獲一起利用網絡教育進行傳銷活動的案件,涉案金額2億多元,人員上百人。
重慶市渝北區工商局近日依法沒收該傳銷案非法財物907萬元,對張萬琴等涉案人員進行了罰款。
以教育為名
2007年7月7日,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經偵支隊接到報案,網址為www.xinzhiwang.com(新智網)的互聯網站用收取每人2380元入門費的方式吸納會員,并要求會員發展新人加入,按發展會員人數提取報酬。
公安機關與重慶市工商局渝北區分局調查發現,新智網是新智國際公司網站,為新加坡成資集團下屬的網絡營銷公司。新智網運行模式是:參加人員要成為該網站會員,須繳納三級使用費(A級1230元、B級2380元、C級4680元),獲得入網用戶號碼和密碼,然后登陸新智網,參加該網站學習和經營活動。
網站提供了一些可以在線閱讀和下載的學習資料,但更吸引人的是會員發展下線的薪酬。
要成為該網站會員,必須有先加入的會員介紹。繳納1230元使用費,入會一年;繳納2380元,入會三年;繳納4680元,入會十年。老會員推薦他人成為新會員,可以提取傭金,獲得該公司原始股票,積分領取獎勵。
傳銷實質
新智網獎勵分三部分:一是直推傭金。推薦一人購買1230元會員資格,可獲150元現金提成;推薦一名2380元會員,可獲300元現金;推薦一名4680元會員,可獲600元。
二是積分。直接推薦一名1230元會員,可以得到0.5分積分;直接推薦一個2380元會員,可以得到1分積分,直接推薦一個4680元會員,可以得到2分積分。下線推薦會員所得積分,其上線以及上線的上線同樣可以得到等額積分。
三是直接積分配送公司原始股。累計15個直接積分,可到新馬泰旅游一次;累計185分可獲得某品牌轎車一輛……會員發展下線若在比例上呈現均衡,可獲得小組分紅。
通過對渝北區涉嫌參與網絡傳銷人員的調查發現,張萬琴與段漢秀、張俊蓉等人在渝北區發展下線,下線再發展下線,共涉及上百人。張萬琴的經營數額為239萬多元,違法所得無法計算;段漢秀經營額為157萬多元,違法所得10萬多元;張俊蓉經營額為77萬多元,違法所得1.5萬元。
非法牟利
渝北區工商局介紹,新智網打著網絡培訓幌子,以介紹費、免費出國旅游、贈送汽車、原始股票為誘餌,“拉人頭”交納入門費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以發展的人員數量和銷售業績付給報酬,牟取非法利益。
調查過程中,部分會員不知去向,導致有人員無法取證。辦案人員估計,國內約有2萬多人參加新智網傳銷活動。
新智網傳銷活動從2005年開始在國內蔓延。2007年7月,重慶工商部門接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線索,有個近百人的旅游團要去泰國,旅客全部來自新智網營銷會員,公安機關就此開展調查。
將新智網引入國內的主要案犯王某已被江西公安部門抓獲。重慶渝北區新智網傳銷案主要嫌犯也已被抓。
重慶市渝北區工商局依法責令張萬琴等人停止網絡傳銷行為,沒收非法財物907萬多元,對張萬琴罰款50萬元、對曹曉琴罰款30萬元、對劉祥勇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