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打擊傳銷已逾十年 揭開傳銷六大迷局
發布: 2008-07-03 10:22:30 作者: 伍志遠 來源: 《中國財富》

國家打擊傳銷已逾十年,為什么傳銷依然活躍?傳銷人員究竟中了什么魔法而執迷不悟?記者通過大量調查采訪一一揭開謎底
一連串從民間反傳人士處獲悉的數據震驚了記者——
目前全國從事傳銷的人員至少上千萬,僅廣西就有200多萬人。廣西的來賓、貴港、玉林、桂林、柳州、梧州、北海、南寧等城市基本成了傳銷的代名詞,每個城市聚集的傳銷人員多達10多萬;
全國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有大量傳銷分子的身影。廣西、河北、山東、河南、貴州、云南、山西、陜西、安徽、江蘇、浙江、東北三省、湖南、湖北、江西、四川、內蒙古等省份的大部分大中城市和部分縣市,均聚集了幾萬乃至十幾萬傳銷分子;
傳銷從業人員正在從下崗工人、農民、打工者、退伍軍人,擴展到大學生、高級知識分子、退休干部……
國家打擊傳銷已逾十年,重大的打傳行動不勝枚舉,打傳宣傳不計其數,為什么傳銷活躍依然?傳銷組織用了什么魔法讓參加者六親不認、執迷不悟?
國家“暗中支持”純屬捏造
根據記者的切身體驗和調查,“國家暗中支持”是各類傳銷蠱惑人心的第一大法寶。
“傳銷違法”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而“傳銷理論家”用以消解新人心理防線的第一招就是:用各種方式強調,他們所從事的“事業”不是傳銷,而是國家暗中支持的一項新生事物。至于國家為什么要支持,不同地區的傳銷組織提出的理論依據各不相同:陜西的會說是支持西部大開發,東北的會說是為了振興東北,河南的會說是支持中部崛起,廣西的會說是為了開發北海……而所有傳銷組織共同談到的幾個理由是:國家為了應對世貿組織,為了保護民族工業,為了對抗安利等外資企業……
深入廣西桂林調查傳銷時,記者聽到最多的說法是,“連鎖銷售”是原經貿部長石廣生1998年5月12日從新加坡引進投放到兩廣地區做試點的利國利民的新事物。回到北京后,記者分別致函石廣生的秘書、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求證。
石廣生的秘書的回復是:所謂石廣生引進“連鎖銷售”的說法純屬捏造。
商務部的回復是:商務部對此說法很震驚,他們會嚴查;所謂廣西的“連鎖銷售”是國家暗中支持和默許的,更是無稽之談;除了國家審批的20家直銷企業,國家決不可能支持任何其他人從事直銷活動,獲得直銷許可證的20家直銷企業名單通過商務部和工商總局的網站可以查到;至于傳銷人員反復強調的“允許存在,低調宣傳,控制發展、嚴格管理”的十六字方針,只能是傳銷分子的信口開河。
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禁止傳銷處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與國家工商總局的回答基本一致:國家絕對不可能支持廣西的所謂“連鎖銷售”,國家打擊傳銷的態度很堅決,除了20家獲得直銷許可證的企業,國家不會默許任何地方的傳銷活動;至于傳銷是為了應對世貿組織、抵制外資、保護民族工業的說辭全是騙人之詞;國家正在加大打擊傳銷力度。
隨后,記者又以匿名舉報人的身份致電廣西桂林工商局,詢問“連鎖銷售”是不是傳銷,是否得到國家暗中支持和默許,桂林工商局打傳辦的人笑道:全是胡說八道!桂林工商局對打擊傳銷決不含糊。而記者到廣西調查時傳銷人員無數次告訴我的是:如果給當地工商局舉報,他們會問,有沒有限制人身自由?如果沒有,你自己不做就回家。
那么,記者到廣西調查時遇到的兩位同鄉退休干部的身份是不是真實的呢?
記者致電該縣縣委辦公室核實,該人確實曾任職該縣縣委辦公室,后來又調到某縣保險公司工作。但記者查詢李源潮的簡歷時發現,李源潮的母校是上海師范大學而不是那位縣委退休干部所說的北京師范大學,因而不可能與他同學。記者又致電某縣公安局,得到的回答是,“縣委退休老干部”的下線和表弟確系該局退休人員。
滯桂期間,傳銷人員一再強調的另一個“事實”是,廣西的連鎖銷售是得到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支持的,他們出示的傳銷書籍上印著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會長的講話和題詞。記者致電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協會相關負責人很氣憤:那全是子虛烏有!中國連鎖經營協會跟廣西的所謂“連鎖銷售”沒有任何關系!
至于廣西傳銷人員所謂“為了發展連鎖銷售,廣西當地政府用無息貸款的方式鼓勵當地人買房,然后出租給做連鎖銷售的人住”, “傳銷人員相互打手機不要錢”之類的說辭,記者分別以匿名的方式致電桂林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房貸經營部門,桂林的移動通訊公司,廣西電信管理局監督管理處求證,得到的回答一律是:子虛烏有!
“為什么不抓我們”
調查采訪中,傳銷人員不斷反問質疑的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所從事的事業是違法的,國家為什么不把我們抓起來?而以前的打傳行動確實表明,一輪輪打傳行動之后,被拘留遣送的傳銷人員很快又回到了“傳銷第一線”。
經過對國家工商局等相關部門及反傳專家、反傳志愿者的采訪,傳銷屢打不絕、甚至越打越多背后的原因終于慢慢得以還原。
到目前為止,處罰傳銷的法律依據只有2005年8月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而且對傳銷的處罰規定較為籠統含糊,規定最高經濟處罰為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按照此前國務院頒布的打擊傳銷的相關文件規定,追究傳銷分子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是《刑法》第225條的非法經營罪。該條款規定,違規者將視擾亂市場秩序的情況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現實情況是,高級別傳銷頭目行蹤詭秘,打傳行動中很難抓到他們,偶爾抓到,取證定罪卻非常困難,因為傳銷交易是單線聯系,沒有任何交易憑證,到最后量刑處罰很難對傳銷分子構成威懾作用。
平時組織傳銷課堂、聚會的都是C級以下的底層人員,每次打傳行動中被抓的就是這部分人,數量龐大,且基本是受害者,國家的政策是以說服教育為主,達不到判刑程度,最后只能是或抓到派出所后又毫發無損地放出來,或沒收他們的生活用品、說服教育后放他們回家,或者遣散回去又半路返回來。但到頭來又給傳銷頭目進一步制造了洗腦的口實:你看國家是不是表面打擊暗中扶持?不少新人正是聽了他們的這套說辭一頭扎進傳銷而不肯回頭的。
除了法律不完善外,打傳不力還與目前國家打擊傳銷的體制缺陷有關。國家打擊傳銷的主要執行部門是工商局,其次是公安局,量刑依據是非法經營罪。工商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資格拘捕人,公安部門又不管市場經營行為,造成打傳行動中責、權、利不明確,量刑定罪困難。
另一個客觀情況是人員配置力量弱。記者到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禁止傳銷處采訪時發現,這個負責全國30多個省份打傳工作的部門只有4名工作人員。地方各省市工商局的公平交易科往往只有一兩名工作人員。以傳銷“重災區”廣西來賓市為例,此前有媒體報道該市工商局打傳辦只有兩名工作人員,而他們要對付的卻是10萬傳銷分子。因而他們最多只能配合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突襲一下傳銷課堂,說服教育一下被抓傳銷分子,偶爾幫助解救傳銷受害者。正如廣西桂林工商局打傳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的那樣:“傳銷是老鼠會,你打了這兒,他又跑到那兒,還有人從國外遙控指揮,我們拿他們也沒有辦法。”
一方面公安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連年聯合發文打擊傳銷,另一方面法律依據不完善、打傳體制存在缺陷、人力配置薄弱又導致打傳往往陷入一陣風模式,到頭來反而給傳銷頭目提供了洗腦依據,致使傳銷越打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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