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安利、完美等直銷企業簽署自律公約
發布: 2009-06-04 09:09:53 作者: 鳴仁 來源: 南方網

今天(3日)下午,總部設在廣東的6家直銷企業共同簽署了《廣東省直銷行業自律公約》,標志著我省直銷企業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入了行業自律的新時期。參加簽約的企業有雅芳(中國)有限公司、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廣東康力醫藥有限公司、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廣東太陽神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約》約定,公約成員內各企業要嚴格直銷員的招募行為。杜絕招收《直銷管理條例》中規定的七種人進入直銷員隊伍;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授予其他單位和個人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要保證直銷員只在所屬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直銷企業提供給擬招募直銷員有關直銷創業機會及相關權利義務的信息應詳盡準確,不得對有意申請直銷員者發表無法證實的言論或做出無法實現的承諾,不得以錯誤或欺騙的方式,展示有關銷售機會的各種好處。直銷企業不得向其直銷員或直銷員申請者收取入會費、培訓費、許可加盟費、宣傳推廣資料的費用或其他以加入直銷企業為條件的任何費用。直銷企業、直銷員必須保護消費者和直銷員提供的所有私人信息(依法應當披露的除外)。直銷員對消費者進行個人拜訪或電話拜訪時,須選擇適當時機,征得對方同意,且以尊重得體的態度,以避免妨礙對方,當消費者要求停止時應立即中止商品示范或推銷。
《公約》約定,嚴格直銷員計酬制度。按月準時支付直銷員報酬,不得有不合理的扣留;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直銷員的報酬總額(含獎金、傭金等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嚴禁團隊計酬。嚴格直銷員的培訓。嚴格執行《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不以任何方式宣揚直銷員以往的收入、大多數參與者將獲得成功等言論;不以召開研討會、激勵會、表彰會等形式變相對直銷員進行培訓;不從事違反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它活動;不得在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場所舉辦培訓。同時堅決杜絕《禁止傳銷條例》中所列的各類傳銷行為,自覺接受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對其直銷經營活動的監督與管理,并主動配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調查處理!豆s》同時約定,公約成員內各企業應約束其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直銷員的經營行為,保證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公約的規定。直銷企業對其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直銷員的經營行為承擔連帶法律責任(能夠證明其行為與本公司無關的除外)。
據悉,該公約由總部設在廣東的直銷企業共同發起制定,一致推舉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公約監督機構,對成員單位遵守本公約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由發起單位按獲取直銷經營許可的先后次序輪值,每年組織公約成員單位召開一次座談會,通報各成員單位履行本公約情況,聽取各成員單位的意愿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