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會議營銷惹爭議規范保健品市場應多方求解
發布: 2010-04-02 09:56:05 作者: 雅歌 來源: 深圳特區報

新公布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草案)》首次增加了“禁止以舉辦健康講座、會議等方式銷售保健食品。” 由此可見,有關部門發現“會議營銷”存在的問題并將采取措施。
的確,近些年,各種保健食品會議營銷已經泛濫至極,成了一種令人討厭的噪聲。再加上其中大部分有明顯的忽悠成分,個別的存在陷阱與欺詐,致使其社會口碑每況愈下,仿佛一談及便與“弄虛作假”、“牟取暴利”、“騙局”等貶義詞劃上等號,遭人唾棄。事實上,保健品會議營銷模式發展至今十幾年,已從簡單的與顧客面對面溝通“吹噓”產品,過渡到如今以健康知識講座形式提供專業的“一對一健康服務”,這種會議營銷模式,本是對傳統市場渠道的補充,對消費者需求的個性化銷售。但是,如今由于部分企業不擇手段追求經濟回報、放棄道德底線,用“恐嚇”、“親情化”等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其產品,昧著良心追逐發財夢,讓消費者對“會議營銷”信心盡失。而往往這類企業騙一筆換一個地方,做臭一個產品馬上另換一個產品,使“受害人”維權無門,吃啞巴虧。久而久之,保健品會議營銷在消費者心里就“變味”了,可謂“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然而,據筆者了解,市場也不乏一些還在真誠地為消費者提供健康服務的企業,它們通過不斷完善會議制度、豐富會議內容、邀請知名專家為消費者講授正確的健康知識,而不是以虛假宣傳、夸大療效“忽悠”消費者,這類企業確實為老百姓健康知識普及做出了貢獻。如果從此之后,這類的講座以及會議都被禁止了,老百姓也將失去一個了解健康知識的好途徑。
所以,面對保健品銷售市場魚龍混雜、良莠不分的現狀,問題或許不只是出在“會議”或“講座”這種形式上。我們還應該多方求解,從 根源上解決問題,如對舉辦“會議營銷”的企業從規定舉辦方資格、參與人數等問題上提高準入門檻,產品在質量、價格等方面設立標準等等,只有規范了行業行為、設立了行業標準,才能在約束不合理行為的同時也鼓勵科學、有效、誠實的行為,引領保健品市場更健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