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水軍”攪渾水 眾多網民被誤導
發布: 2011-01-05 10:41:21 作者: 曹剛 來源: 新民晚報

近日,我國官方首次公開回應“網絡水軍”問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說,政府一直很關注“網絡水軍”,稱其危害社會、影響正常網絡秩序,引起廣大人民群眾的不滿,國新辦正在研究依法加強“網絡水軍”管理的措施。
“網絡水軍”受雇于網絡“推手”,在各大論壇發帖,集體炒作話題或人物,以達到宣傳、推銷或攻擊某些人或產品的目的。他們肆無忌憚地造勢,把網絡信息的可信度攪得渾濁不清。網上“大水成災”,應受哪些法律法規約束?“水軍”只是輕點幾下鼠標,一個企業甚至全行業就面臨生存危機,始作俑者要不要負責任?
治“水災”可借鑒相關法律
上海市信息法律協會副秘書長、上海騰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立認為,我國目前沒有明確而精準的法律法規來治理“水災”,但并非無法可依,可以根據災情的具體內容,借鑒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在網上詆毀、誹謗競爭對手,虛假宣傳、惡意攻擊其產品,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可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企業還有權利繼續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李立分析,“如果披露虛假信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給出相應處罰;無中生有,誹謗、侮辱人格的,按《侵權責任法》,受害者可以追究民事責任中的精神損失賠償,最高達10萬元。”
李立說,無論是散布虛假信息或惡意謠言的“水軍”,還是他們背后的網絡公關“推手”,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他提醒“水軍”,領取任務時應三思而后行,“如果明知自己可能侵犯其他公司的合法權利,仍一意孤行的,會受到法律追究。”
普及網絡實名制的效果有限
國新辦有關負責人去年5月透露,在重點新聞網站和商業網站取消新聞跟帖“匿名發言”功能,試行網絡實名制,并稱已取得實效。目前,我國不少熱門論壇已推行實名發言,此前可以匿名發言的貼吧也改版,去除了“匿名”功能。
“網絡水軍”泛濫,不少人歸咎于“在網上匿名發言,一個人頻繁更換馬甲,難以監管”,由此建議,在微博、QQ群、論壇和BBS等網絡互動空間普及實名制,能有效“治水”。
李立認為,普及網絡實名制,對治理“網絡水軍”,效果有限。“實名制可以杜絕一個網民化身千百個‘馬甲’重復發帖灌水,卻無法阻止成千上萬個網民受經濟利益驅動,受雇于網絡推手,有目的地灌水。”他分析,“網絡水軍”發展至今,規模早就數以萬計,其中許多網民本來就是以實名注冊的。
這與國內一家主要“水軍”網站負責人的說法相符。他坦言,自己的業務不受實名制影響,因為絕大多數“水軍”屬于兼職,“有償灌水”是上班族的業余消遣。言下之意,網站已經招募到了足夠數量的實名“水軍”,即便不依靠“一人多馬甲”,照樣“水漫論壇”。
不能把“水軍”一棍子打死
“一方面,依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網絡公關和‘水軍’的違法行為,很有必要;但另一方面,不能把‘水軍’一棍子打死。”李立認為,灌水是互聯網常見現象,不必“談水色變”,過度夸大其危害,甚至當作洪水猛獸,否則容易傷害網絡的自由度,因噎廢食。
賈君鵬、鳳姐、小月月等網絡紅人的背后,頻現“網絡水軍”,事后還有幕后“推手”主動認領。李立分析,這些網絡公關公司無非是想打響知名度,招攬更多客戶,灌水內容并不一定觸犯法律,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網絡空間直接反映現實世界,不可能是‘凈土’。那些沒觸碰法律雷區的‘水軍’,應當得到社會的容忍。”
李立解釋,互聯網有自我糾錯能力,真正聚集網民追捧的網絡現象與唯利是圖的網絡推手“策劃案”是有區別的。“信息越是充分傳播,越可能接近真實,不能低估廣大網民的鑒別能力,他們最終會揪出那些被商業利益污染的帖子。隨著違法成本逐漸提高,不良網絡公關的生存空間勢必將越來越小,掙錢會越來越難。”李立提醒,如果媒體一味聚焦或夸大“網絡水軍”的力量,客觀上反而可能助漲其不斷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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