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涉嫌欺詐國內企業真相 忽悠是企業巨虧主因
發布: 2012-05-20 21:09:15 作者: 鐘國斌 來源: 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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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航油在衍生品市場出現第一筆巨額虧損,到大批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富翁)被騙,給國內眾多企業上了一堂生動的風險教育課。業內專家透露,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衍生品涉嫌欺詐的行為從未停止,最近已有新的個案浮出水面,復雜的金融衍生品手法還在不斷翻新……今天,本報通過剖析部分國內企業中招的典型案例,讓更多人知道中國企業被忽悠的真相,讓國內企業盡量不要犯同樣的錯誤。
中投證券金融衍生品部總經理張曉東:高盛忽悠是國內企業巨虧主因
中投證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總經理張曉東昨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08年,大批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富翁)在股票、外匯、大宗商品上遭受了巨額虧損。虧損額之大、涉及面之廣和受害者之多都是空前的。但是,虧損的原因、過程和問題爆發后的應對上卻是迷霧重重,一會兒是企業同高盛對賭導致巨額虧損,一會兒是全球金融海嘯導致企業虧損。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通過涉嫌欺詐手段兜售有毒金融衍生產品,是導致國內企業巨額虧損的主要原因。
張曉東長期關注金融衍生產品發展趨勢,將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復雜的衍生產品合約,通過縝密的分析整理和歸納,用簡潔的、非專業的語言形象生動地展現出來。他說,金融衍生產品的陷阱很多,普通人甚至專業人士看懂衍生品合約,都不是一件十分輕松的事情。
張曉東介紹,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復雜的衍生產品合約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參與企業的投資收益有限而風險無限,國際投行的風險有限而收益非常可觀。并通過小的甜頭讓你迷途忘返:一般是第一份合約尚有利可圖,第二份或展期合約讓你難以自拔。
張曉東指出,為什么這么多企業和個人中招?大型央企中招,可能是企業領導人不負責,但民營企業和富翁也一樣中招?可見這并不是單純的責任問題。當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金融衍生品專業人才缺乏,企業和個人沒有這方面能力,都是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屢屢得手的重要原因。“大部分企業對衍生品合約的估值定價、交易等方面的知識幾乎為零。”
張曉東介紹,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人站出來起訴高盛等跨國金融機構,原因有以下幾個:有專業能力不足的原因,有財富來源不明的原因,有洋奴心態的原因。
張曉東認為,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向國內企業兜售有毒金融衍生產品,除涉嫌商業欺詐外,其背后更是有組織、有預謀的獵殺。絕非外界想象的愿賭服輸那么簡單,而高盛恰恰高明地利用了人們普遍存在的愿賭服輸心態,為境內國有企業設計了貌似對賭協議實為金融陷阱的合約。許多企業以和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合作為榮,等發現中招后想退出卻并不那么容易。
張曉東指出,目前,高盛介入的任何一個市場,PE(私募股權)市場、大宗商品市場、國內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等,幾乎每次出手都有不菲收益,許多IPO項目獲利幾十倍甚至幾百倍。出現這種局面肯定是不正常的,這和高盛在中國備受推崇不無關系。
張曉東說,當大批中國企業倒在高盛的槍口之下的時候,當高盛被美國政府起訴、遭受巨額罰款的時候,高盛在中國的名氣卻越來越大。看看市場上有關高盛的書,就可以發現高盛在中國的地位有多“崇高”,高盛的形象有多偉大。從金融行業的高管到普通的股民,從政府的官員到普通的市民,都膜拜在高盛的腳下。
張曉東說,2008年11月,國資委緊急叫停了央企衍生品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被暫停了。但這只是權宜之計。作為大型生產經營企業,今后不可能不涉足套期保值和對沖風險。
張曉東稱,任何一項業務都不能因噎廢食,中國金融機構要加快發展,培養衍生品專業人才,開發金融衍生產品。那些需要套期保值的企業,可聘請金融機構做衍生產品顧問,要吸取衍生品的失敗教訓,增強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期望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良心發現,不兜售有毒金融衍生品的想法,可能永遠是一廂情愿的幻想。
張曉東透露,高盛等國際金融機構衍生品涉嫌欺詐從未停止,最近已有新的個案浮出水面,具體是哪家國內企業被騙現在不便透露。他說,復雜衍生品合約欺詐有很多種方式,而且花樣和手法還在不斷翻新。怎樣讓更多人知道中國企業受“欺詐”的真相,怎樣避免犯同樣的錯誤,怎樣增強中國金融機構與中國企業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的能力,實是迫在眉睫的任務。企業只有提高這方面的辨別能力,才有可能避免中招。
深南電與高盛合約 不是對賭而是送死
2008年12月,深南電跟高盛的全資子公司“杰潤公司”的石油衍生品協議戲劇性地提前終止。雖然可能還會有后續的法律糾紛,但畢竟暫時避免了每月幾百萬美元的損失。
2008年3月12日,深南電與杰潤公司簽訂了165723967102.11和165723968102.11號合約的確認書。
事件曝光后,媒體和一些專家抨擊深南電的交易不是套期保值,而是賭博,稱這兩份協議為對賭協議。中投證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總經理張曉東認為,深南電與高盛杰潤簽訂的交易合約不是賭博,而是送死。因為石油價格上漲,深南電一無所獲;而石油價格下跌,深南電將會巨虧。
張曉東詳細分析了這兩份協議,說明為什么這不是賭博而是送死。
深南電與高盛一共簽了兩份協議。第一份協議很簡單,就是如果石油價格高于62美元,深南電獲利,反之,高盛獲利。對深南電來說,盈利最多不超過300萬美元;對高盛來說,盈利最多可達數千萬美元。
第二份協議就完全不一樣了。這份協議規定高盛有權在2008年12月30日決定是否激活同第一份協議類似的另外一份期權互換合約。這份期權互換同第一份期權互換表面上看基本類似,但是實際上完全不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第一,對于第一份期權互換協議,深南電是主動參與的;而對第二份協議中的期權互換,深南電是被動的,沒有選擇余地。高盛則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的波動情況,選擇是否激活第二份協議中的期權互換。
第二,第一份協議中,深南電有可能獲得最大300萬美元的利潤,而在第二份協議中,深南電沒有盈利的可能。
第三,第一份協議中,深南電的最大損失為400萬美元;而在第二份協議中,按石油價格在2008年年末33美元來計,深南電一個月的損失就將高達1200萬美元,最大損失可以達到2.6億美元。即使石油價格超過66美元,深南電每個月的最大盈利僅有34萬美元,18個月的最大可能盈利僅600多萬美元。
對高盛來說,這兩筆合約交易最多虧300萬美元,最多可以賺幾億美元,對風險有完全的控制;對深南電來說,最多盈利300萬美元,最大虧損幾億美元,對風險沒有任何的控制。因此,深南電與高盛的協議不是一個對賭協議。
高盛通過第一份合約的300萬美元的誘餌,將深南電誘進了一個大的陷阱里。
表面上看,第二份協議是雙方對賭2008年12月31日之后石油的價格在64.5美元之上還是之下,但是問題的關鍵在于,這份協議的激活權利在高盛手中,而高盛激活這份協議的前提是石油價格在2008年12月底遠遠低于64.5美元。如果屆時石油的價格大大高于64.5美元,高盛不會激活這份合約。
第二份合約實際上是一個期權上的期權,稱為復合期權(Compound Option)。這種期權的定價通常比較復雜,國內沒有任何一家非金融企業對這類產品有定價能力,根據張曉東計算,這個復合期權的價值高達數千萬美元。而深南電卻拱手將這個期權送給了高盛。
高盛這次獵殺深南電同2005年劫殺中航油所用的手法非常類似,都是通過復合期權,利用產品的復雜性和定價優勢,獲得巨額收益。
深南電董秘胡琴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與高盛全資子公司杰潤公司的紛爭,一切以公司公告和公司定期報告為準。如有新的情況公司將在第一時間披露。
記者查閱深南電最近一次披露相關內容是2009年報,年報披露了兩份合約內容。年報稱,2008年4月至10月期間,基于上述兩份確認書,杰潤公司向公司支付了210萬美元。
深南電稱,雖然雙方終止確認書及交易的理由不同,但對確認書和交易已經終止這一事實并無分歧。交易終止后,杰潤公司致函要求公司賠償交易終止損失,同時另函表示希望以商業方式解決爭議。公司回函不予接受杰潤公司提出的損失賠償要求,同時另函同意進行和談。后雙方進行多輪磋商和交涉,未達成一致意見。2009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安理國際律師事務所的信函,信函對前述事項進行了描述并要求公司賠償杰潤公司計79962943.00美元的損失及截至2009年11月27日的利息3736958.66美元。公司于2010年1月25日回函不予接受杰潤公司提出的損失賠償要求。公司管理層判斷如協商不成,不排除雙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的可能。
深南電董事會認為,兩份確認書及交易已被交易雙方終止;本事項的進展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現階段無法對將來可能的解決方式及結果進行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