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利華散布漲價信息遭物價部門200萬重罰
發布: 2012-05-22 14:43:30 作者: 趙琳琳 來源: 廣州日報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日宣布,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多次“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上海市物價局近日對其作出2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國家發改委昨日發布消息稱,3月下旬,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多次接受采訪發表日化產品漲價言論,引發部分城市出現了搶購日化產品的現象。對此,國家發改委高度重視,責成上海市物價局對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的行為依法開展檢查,并約談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負責人,依法要求其在接受檢查期間暫緩原定4月1日執行的調價計劃。
國家發改委表示,已查明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今年3月向各大超市發出調價函,通知聯合利華品牌部分日化產品4月1日起漲價。該公司有關負責人自2011年3月21日開始,多次接受媒體采訪,發表“日化行業進入漲價周期”等言論。這些行為導致日化產品漲價的信息廣泛傳播,增強了消費者漲價預期,引發部分城市發生日化產品搶購,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上海市物價局決定對聯合利華(中國)有限公司作出2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國家發改委指出,日化產品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調整價格的行為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反壟斷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價格,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不得惡意發布漲價信息試探市場反應,與競爭對手默契串通協同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