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洋行賄”者無縫可鉆 雅芳昔日舊事再提
發布: 2013-08-24 08:36:58 作者: 未知 來源: 上海金融報

這幾天,有關瑞士制藥巨頭諾華在藥品推廣中涉嫌行賄的新聞,在業內外持續發酵。
先有報道稱,諾華一名前醫藥代表因勞動糾紛,曝料公司向醫生提供“推廣費”換取銷量。隨后,諾華前醫藥代表李麗披露,在北京銷售13000元/支的“善龍”藥時,曾被上級要求用5萬元的“推廣費”,“換取”醫生向患者開出50支該藥品。新近,又有諾華前員工透露,公司從2011年起將會議、旅行等“業務”交給臨江國際旅行社。因后者現正陷于葛蘭素史克在華行賄案“泥潭”,此消息自然引人無限遐想。
目前,盡管諾華制藥發布公告稱,已對其中國業務可能存在的不當行為展開調查,并通過媒體聲明全面停止和臨江國旅的業務關系,但人們不禁疑惑,從葛蘭素史克到法國賽諾菲,再到今天的諾華制藥,這些在其母國行為檢點的跨國藥企,何以來到我國皆“判若兩人”?
事實上,跨出自家國門就迅速“變壞”的何止藥業巨頭,瞧,阿爾卡特朗訊、艾利丹尼森、力拓、IBM、西門子、雅芳,這些大名鼎鼎的跨國企業近年均與“在華行賄”扯上關系。雖有人認為,個中原因不是外企適應中國實際而“入鄉隨俗”,就是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但筆者以為,糾結于這兩種為外企開脫的“答案”并無意義,真正引人深思的是如何打破我國商業市場中的一些固有頑疾,所謂“有賄必定有賂”,既然為在中國市場獲取不當利益而施以金錢誘惑的外企“前赴后繼”,那么在處理“外部問題”的同時,我們更要緊的就是加快“清理家門”。
拿近期接連“中槍”的跨國藥企來說,無論葛蘭素史克、賽諾菲,還是諾華,涉嫌行賄事件的曝光都源自內部舉報。試想,倘無那些曝料人,藥業巨頭以各種名目進行的賄賂是否還有可能浮出水面?一如接受警方調查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副總裁梁宏所說,“一種藥品要上市,必須與各個部門打交道……如果涉及藥品的環節少了,腐敗也就少了。”由此可見,除了認為跨國企業主動“入鄉隨俗”抑或“不得已”為之,才相繼陷入“賄賂門”,我們更應反思是否現行治理商業賄賂的法律體系不夠規范,才讓外企有空子可鉆?
仍以醫藥行業為例,也別說跨國藥企深陷“賄賂門”,就國內醫療行業而言,本身即處于“以藥養醫”積弊頗深、藥品定價機制久陷混亂之困局,乃至催生出前期福建漳州全市73家醫院全線涉足醫療購銷腐敗的“窩案”,足見此間監管機制何等缺位。于是可以想見,面對此情此境,跨國藥企自然亦圖渾水摸魚,通過商業賄賂在藥品暴利“鏈條”上分一杯羹。
所以,面過近期以三家藥業巨頭為代表的跨國企業在華屢屢行賄,不僅嚴重干擾中國亟待規范和完善的市場秩序,同時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不能單純就事論事,而須拿起法律武器,全面加強對外企的監管并加重處罰力度,通過鐵腕整治,使之不再對我國的商業法律體系“另眼相看”。當然,與此同時,仍須加緊建立健全防腐、懲腐機制,著重提高制度執行力,防微杜漸。換句話說,對于反商業賄賂這件事,首先自己要做到法規機制“到位”,官員行為“干凈”,才能令試圖實施“洋行賄”的外企無縫可鉆。
上一篇:康美藥業原董事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 下一篇: “李大師”現形記:謹防保健食品推銷騙術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