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聯合出臺《意見》 從嚴打擊傳銷犯罪立標準
發布: 2013-11-22 14:29:51 作者: 未知 來源: 中國警察網

中國警察網北京11月21日電 記者石楊報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關于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有關法律適用問題。
據了解,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規定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各地公安司法機關嚴格依照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嚴厲打擊傳銷犯罪活動,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進一步加大對傳銷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解決公安司法機關在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意見》對傳銷組織層級及人數的認定、傳銷活動組織者、領導者的認定處理以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情節嚴重”的認定、“團隊計酬”行為的處理、罪名適用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兑庖姟返某雠_,有利于公安司法機關正確適用法律、從嚴打擊傳銷犯罪,對有效遏制傳銷活動發展蔓延勢頭、震懾傳銷違法犯罪分子將發揮積極作用。
上一篇:嚴查超范圍經營 隴西開展直銷網點專項檢查 下一篇: 珠海圣原獲得第36張直銷經營許可證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