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網售食品需明示許可證編號
發布: 2015-10-20 15:16:09 作者: 佚名 來源: Techweb

10月19日消息,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北京市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再次明確要求網售食品必須明示《食品經營許可經營證》編號和《營業執照》編號。
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食品銷售經營者在實體經營的同時通過互聯網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具有可現場登錄申請人網站、網頁或網店等功能的設備設施,供許可機關核審。
利用互聯網從事食品經營的無店鋪食品經營者,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時,應提交網店主頁的展示圖,展示圖上應當標明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和《營業執照》編號等信息公示的具體位置。
無門店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貯存食品的場所,貯存場所視同經營場所,并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供具有可現場登錄申請人網站、網頁或網店等功能的設備設施,供許可機關核審。
據了解,此前不斷有媒體報道稱,外賣平臺中公開的營業執照和餐飲許可證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有的時間已經過期,有的經營地址不一致,甚至有三公里內十家店鋪使用同一個營業執照和餐飲許可證的情況。
關鍵詞: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直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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