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取消直銷產品變更審批 后續文件望出臺
發布: 2016-02-24 10:11:02 作者: 佚名 來源: 直銷行業網

據悉,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取消了“直銷企業產品說明變更審批”(第35項)。按照通知要求,商務部正在研究制訂取消審批的后續管理文件,近期有望出臺。

《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取消直銷企業產品說明變更審批”意味著什么?這項規定對于整個直銷行業又具有什么意義呢?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直銷產品應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眾所周知,對于直銷企業產品范圍,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一直有著明確而嚴格的限制。2005年11月份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直銷產品范圍如下:化妝品(包括個人護理品、美容美發產品);保健食品(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保潔用品(個人衛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潔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廚具。
因而,直銷企業在生產產品時處處受到限制,超出直銷產品范圍且未經審核公布的不得通過直銷方式銷售。

第四十二條直銷企業違反規定
但是,隨著直銷行業的迅猛發展,直銷企業生產的產品越來越多,比如:空凈產品,美體內衣,咖啡紅酒,還有糧油各類食品等;這些產品,都超出了五大類產品,一直在違規的邊緣化中銷售。
早在2015年之前,行業內對于開放直銷產品范圍這一需求便呼聲不斷,行業內也曾經傳出過即將要開放直銷產品種類限制,相關規定即將有望出臺。
那么,這一次“取消直銷企業產品說明變更審批”難道是對直銷企業生產產品的大解放嗎?國家看到了直銷行業發展現狀與消費者的需求進行了調整?直銷產品范圍將不再受到限制?
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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