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寶徹底終結,涉案762億,罰款超20億,111人入獄,受審超150人!
發布: 2018-09-15 16:53:39 作者: 佚名 來源: 浙江經偵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繼e租寶一二審宣判,中央甩出史上最狠制裁。
創始人財產充公,終身監禁,24名高管集體入獄,罰款19億,震驚整個金融圈之后,散落在各地的e租寶關聯公司也終于迎來審判日。
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重慶、安徽、廣東、湖北、湖南、江西、陜西、吉林、遼寧,累計13個省市,38起訴訟,已經相繼做出宣判,111人入獄,罰款超20億。
9月13日消息,e租寶案件又傳來新消息,安徽省近42名被告人因涉案受到審判,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和緩刑并處罰金的刑罰,對犯罪情節較輕的部分被告人依法適用緩刑。今年5月份,根據裁判文書網已公開的判決書查詢發現,此前累計已有111名相關涉案人員受審。這意味著,轟動全國的“e租寶案”,如今涉案受審人數至少已增至153人。
整個e租寶龐氏騙局,已經徹底崩塌。
最狠判決:26位被告人從3年到無期,全部入獄
今天(9月12日)上午,歷時1年9個月;遍布31個。簧婕115萬人;未兌付款項380億的e租寶詐騙大案終于一審判決了。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布:
➤一: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寧、丁甸、張敏等26人屬于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二:判處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罰金18.03億;安徽鈺誠控股集團罰金1億元,共計19.03億。
➤三:對創始人丁寧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罰金1億元;丁甸判處無期徒刑,罰金7000萬元。
➤四:對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五:除了前期公安機關已經追繳的部分資金,股權,房產,車,黃金,玉石。追贓挽損工作仍在繼續,最終將按比例發還給受害人。
對于e租寶的受害者來說,財產充公,無期徒刑可能還算輕的,但20多位高管集體入獄,這在整個金融史上極其罕見。
這不,審判結果一經公布,p2p,信托,三方理財行業人人自危,原本以為只是股東有責任,如此看來,高管也可能難逃罪責。
而有了e租寶判決的前車之鑒,可以預見,后續的非法集資案件必將從嚴處理。
非常時期,非常手段!
無疑,從e租寶到泛亞再到中晉系,我們即將見證一輪金融行業的最狠制裁!
從眾,投機,最終讓大家成為受害者
從e租寶,到泛亞,再到中晉系,這些受害者人員之廣,金額之龐大不得不讓我們反思,為什么我們會走到今天這步呢?
首先,除了集資平臺外,投資者自身也有責任。
在2014年到2015年之間,是國內p2p,信托行業最火爆的時期, e租寶也是在2014年6月份起步,但短短1年半時間,就成長為500多億的龐然大物。
當時8%,12%,甚至是15%的信托及理財產品非常流行,每天充斥在市面的消息不是這個產品被瘋搶,就是那個產品被秒殺。
而這些金融公司也是換著花樣和頭銜來發產品,地方國資項目,多項目分散投資,項目劣后,夾層等等,層出不窮。
再加上以往的剛兌傳說,只能講,在當時的環境下,有錢人配置12%的理財很正常。
也正是這種從眾心理,人多不怕;再加上投機心理,打算賺一把就走,讓大家成了受害者的一員。
金融監管遠遠落后于金融創新
其次,金融監管落后于金融創新。
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因為高息,因為不是大型金融機構的產品,投資者一般還是非常謹慎的。
當時我還在金融圈,有些客戶時常會找我研究產品投向,但是誰曾想,即使你研究得再清楚,它完全可以不這樣投。
因為資金沒有三方托管,完全由這些金融公司運營資金池,隨便想想,都知道要出大問題。
面對幾百億自己可以調度的資金,有多少人能控制自己的心魔。
e租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隨意揮霍客戶的資金,已經達到令人發指的程度。

《e租寶對挪用客戶資金供認不諱》
當下,我也希望大家不要輕易去嘗試不知名的P2P公司,因為截至到目前,即使國家三令五申,還是有很多平臺沒有三方托管。
股東背景強大,媒體,經濟學家推波助瀾

再次,背景強大,媒體,經濟學家推波助瀾。
是不是有了三方托管就安全,不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了呢?
非也!比如說泛亞,背景足夠震撼,16家銀行托管,但同樣沒有逃脫非法集資的命運。
這也是為什么P2P有那么多受害者的原因之一,以為背景強大;以為央媒就是保障;以為經濟學家就是權威。
就像股市4000點,某報大喊這是牛市的起點一樣,錢是自己的錢,最后樓得自己來跳,虧損還得自己來扛。
當然,這也是泛亞受眾很廣,鬧得最兇,全國圍堵郎咸平,屢次上訪云南市政府的原因。其中還有一位中國很權威的經濟學家,我就不報名了。
連泛亞都如此,可想而知,那些打著股東背景是上市公司的,更加不值一提。
正是因為在一個金融創新的草莽時代,我們盲目信賴于權威,再加上自身的投機和從眾心理作祟,最終導致了如此大規模的悲劇事件。
你只有自己,要學會為自己負責
這個悲劇對整個社會來說,教訓無疑是非常深刻的。
在前段時間,我們的非法集資法規也終于出了意見稿,從媒體,到集資公司,再到個人,責任都做了明確的劃分。

但對于所有的受害者來說,這一切都太晚了,實在是太晚了。
E租寶的受害者表示,“這次賠償僅僅是將追回的部分資金按比例分配給大家,剩下的部分還遙遙無期。”
希望,這次的浩劫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教訓,更多的是吃一塹長一智。
今天,雖然我們把e租寶犯罪團伙全部送進了監獄,但保不準明天又有什么陷阱為我們而來。
希望我們除了事后追贓挽損之外,最重要的還是要防患于未然;
也希望我們的金融體系在經此一劫后,能夠更加完善健全;
而作為投資者,你只有自己,要學會為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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