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二次摸底直銷企業:恢復行業秩序
發布: 2019-04-08 12:19:29 作者: 佚名 來源: 新浪潮雜志


4月2日,為貫徹落實13部門《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方案》和商務部《“保健”市場亂象整治和直銷行業清理整頓工作方案》部署,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向各直銷企業發文《關于對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直銷備案產品、直銷培訓員和直銷員開展審核登記工作的通知》,整治直銷行業存在亂象,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個月時間兩次摸底,為有效監管奠定基礎
事實上,這已經是今年商務部第二次對直銷企業相關情況進行摸底。
1月1日,商務部下發《關于依法開展直銷企業自査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直企上報拿牌以來的合規情況。據了解,今年調查摸底時間提前數月,其背景與當時正逐步發酵的“權健事件”有關。更令人關注的是,調查內容除了日常經營情況,包括分支機構數量、服務網點數量、直銷產品數量、直銷培訓員數量、直銷員數量、企業銷售總額、直銷銷售額等統計項目,還加入了“守法經營境況”。而且,統計范圍從2006年一直到2018年,可見商務部也是想借此摸清直銷企業合規方面的“家底”。
摸底的意義,在一周后“百日行動”部署會上得以確認。
1月8日,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的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電視電話會議舉行,會上,商務部副部長王炳南提到,“要深入地開展摸底排查,要按照百日工作方案部署和商務部關于依法開展直銷企業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多種途徑全面的排查直銷企業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超地域超品種等違法和經營問題,是否存在違規違法失信記錄,把家底摸清,為集中執法加強監管提供依據。”

三個月后,這次《通知》要求“各直銷企業自接到通知之后,對本公司所有已備案直銷服務網點、直銷產品、直銷培訓員及直銷員,嚴格依法依規逐一進行重新審查,提出明確的清理意見,認真填報有關表格。于4月15前完成所有清理確認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次不僅僅要統計信息,還要求企業自己“提出明確的清理意見”,也就是說,不僅要自查,還要自糾,不僅僅自診,還要開方。按照《通知》的說法,就是“國家商務主管部門提出原則要求,直銷企業依法依規自查自糾,屬地商務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最后,再“統一向社會公開”。
這既是二次摸底,更像是商務部重新“查戶口”。這次摸底在百日行動期間,在此期間企業經營情況會發生一定變化,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對于當地經營網點的摸排也已結束。此時的摸底,既可以真實反映企業現狀,也可以與主管部門摸底情況互證,從而避免“糊涂賬”,為后百日行動時期的監管,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與1月發布的《通知》相同,這兩次《通知》均以半個月時間為限。
重新審核登記四項直銷信息,自診開方檢驗企業自主性
如果說1月的《通知》側重于直銷企業的經營情況,那么本次《通知》偏向于企業的登記情況。
具體來說,在1月下的《通知》中,共有三個統計表,分別為《日常經營情況統計表》、《守法經營狀況調查摸底表》、《守法經營狀況匯總表》。而本次《通知》中,共計5個統計表,分別為: 《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直銷備案產品、直銷培訓員和直銷員審核登記工作匯總表》、《直銷企業服務網點審核登記表》、《直銷企業直銷備案產品審核登記表》、《直銷企業直銷培訓員審核登記表》和《直銷企業直銷員審核登記表》。

在本次《通知》中,有這樣的要求:“根據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直銷企業服務網點、直銷企業備案產品、直銷培訓員和直銷員重新進行審核登記。”
重新審核,意味著直銷企業登記后有了一個新的起點。
《通知》在以下四個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一、服務網點。對已停止使用或營業,網點地址已變更,實際已不能滿足消費者、直銷員了解商品性能、價格和退換貨等要求,存在重大違法經營記錄,設在居民住宅、學校、醫院、部隊、政府機關等場所,及企業自身認為有必要撇銷的;或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繼續予以保留的,企業提出撤銷或保留意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復核確認。
二、備案產品。對已退出市場銷售,已過許可有效期,存在非法添加,標簽、說明書與注冊或備案內容不一致,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經有關部門檢驗檢測不合格,非本企業生產或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以及直銷企業自認為有必要取消的;或對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予以保留的,企業提出取消或保留相應產品備案的意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復核確認。
三、直銷培訓員。對未與本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已從本公司離職,未取得直銷培訓員證或培訓員證已被撤銷,存在違法犯罪記錄,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不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和相關的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知識,以及直銷企業自認為有必要辭退的;或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繼續留任的,企業提出辭退或留任意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復核確認。
四、直銷員。對不符合《條例》第十五條有關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多次違規開展直銷業務,偽造、變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直銷員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頻繁與消費者發生糾紛被投訴舉報的,及企業自身認為有必要解除招募關系的;或對符合法律規定要求繼續予以保留招募關系的,企業依規解除或保留招募關系,確認信息報送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服務網點、備案產品、直銷培訓員、直銷員,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有效監管的,只有服務網點一項,所以在百日行動開始后,各地要求轄區商務部門一家一家核查服務網點,形成處理意見。但《通知》還是要求企業提出“撤銷或保留的意見”,既是推進企業自治,也可以與核查相印證。而備案產品、直銷培訓員、直銷員更多依賴于企業自查,一些不符合條件的直銷員會不會離開、超范圍產品會不會退出目錄,直銷企業在心理博弈中恐難存僥幸。
王炳南副部長在1月8日會議上曾明確表示:“經過前期摸底排查,對有證據證明涉嫌違規違法直銷企業,商務部門要協同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等單位執法處罰,并積極介入,緊密跟進。依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該取消直銷產品備案的取消產品經營,該撤銷服務網點的撤銷服務網點,只要企業嚴重違法違規的,要及時的報請商務部依法撤銷其分支機構經營資格,直至吊銷直銷經營許可證。”
堅持只減不增
自2018年年底權健事件發生之后,對整個行業帶來了不小的沖擊。在這幾個月內,隨著百日行動的不斷推進和監管的進一步加深,直銷企業依法依規自查自糾,在調整行業結構的同時,也不乏離開行業的從業者。
所以,《通知》堅持只減不增。“清理整頓期間,暫停直銷企業相關審批備案,對已備案服務網點、直銷產品、直銷培訓員、直銷員嚴格審核、只減不增;清理整頓結束后,恢復正常的備案及披露工作。”
在企業自查的同時,也重視地方核查。“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對直銷企業報送的自查結果及有關數據表格,要對照現有備案數據認真進行審核。對清理整頓工作不認真、不徹底,數據填寫不規范的,要責令企業重新辦理。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務于4月20日前通過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對清理結果完成審核。”

在《通知》的最后,對于未按要求上報信息的企業也做出了明確要求:“完成任務不及時或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直銷企業,將通過商務部門戶網站及其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予以通報,并暫停其相關備案信息披露;清理工作整改不到位的,將對企業開展行政約談,并將有關情況納入直銷企業信用檔案。”
由此可見,讓自查自糾是手段,建立信用監管機制才是撒手锏。信用監管的前提,一是信息的歸集,二要看多大程度公開。通知提到,商務部要對清理結果進行必要的梳理和審核,符合要求的要通過直銷管理系統向社會重新進行信息披露,“方便消費者查詢和監督”。
可以預見,這將是建立直銷長效監管機制的重要一步。
距離4月15日還剩下12天時間,對于企業來說可以說時間緊,任務重。王炳南說,要“下決心清除害群之馬,形成有效震懾,恢復直銷行業正常市場秩序。”
這是社會的期待,也是整個行業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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