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舉報“頤和果園”更名“辰頤物語”:代理模式涉嫌傳銷
發布: 2020-05-18 11:24:52 作者: 佚名 來源: 社交財經融媒體


更名通知
近日,據網友陳晨(化名)跟中新融媒舉報一家名為“辰頤物語”的生鮮微商公司,陳晨表示:“‘辰頤物語’此前名為‘頤和果園’,宣稱其代理超過了40多萬代理,年流水破15億,創始人陳小丹通過發展代理收取的代理費就已超過5千萬元。”

天眼查顯示
據天眼查顯示,“辰頤物語”屬于溫州辰頤物語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陳小丹,實繳資本是1000萬人民幣,該公司最大股東是麗水意祥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陳小丹。
代理模式涉嫌傳銷
據陳晨舉報稱:“從2016年3月到2017年6月,陳小丹以個人的名義,將辰頤物語的代理從1個人發展到1萬多人,月流水從零擴張到破千萬,現在陳小丹已經是萬人呼喚的‘丹老大’。”

沿用至今的辰頤物語代理制度
那么,辰頤物語如何從1個人發展到40萬人的呢?又是如何實現年流水破15億的呢?對于中新融媒的提問,陳晨說到了三點:“首先,繳納入門費。成為該公司的代理需要繳納代理費338元/人,這338元中的40%分給陳小丹,即135.2元,也即是說,僅僅通過招募40萬的代理,陳小丹就獲得了5408萬元,而代理費中剩余的60%,如果是基層特代招募的代理,則該特代以及她直屬總代可以各得30%返利,即各101.4元,如果是總代直接招募的特代,則可以直接獲得60%,即202.8元。其次,多層級關系。辰頤物語的層級表面上分為老大陳小丹、總代和特代三級,但總代又可以分為新老總代,也是說一個總代下面還可以有很多個總代,40多萬代理的層級遠超過3級。”
“再次,存在團隊計酬和拉人頭。一方面,特代在3個月內推薦8名特代給上家,直接晉升總代,可以享受下級特代拉人返利,另一方面,總代下面的特代升級后,老總代雖然不能參與新總代下面的特代拉人的返利,但是老總代可獲得該新晉總代以后業績每單提成1元。也就是說,該總代下游發展越多人的人,能獲得的分成也越多。”陳晨如是說道。
而據公開資料顯示,辰頤物語只需要花費338元辦理VIP卡,即可用有自己專屬二維碼進行推廣享受推廣三級分銷獎勵。“比如通過我二維碼關注的客戶,即為我的一級客戶,他們消費我就可以獲得一定的傭金,客戶推薦的客戶,即為我的二級客戶,他們消費我也可以獲得傭金。在一定期限內招滿一定的會員即可免費升級為代理,代理可享受比會員更多的獎金制度,直推30會員升級經理,享受團隊業績4%的分紅,直推100會員升級總監,享受團隊業績分紅6%。”某辰頤物語代理商表示道。

相關機構數據顯示

圖片來源:辰頤物語總代孝男微博
然而,被四十萬人尊稱“老大”的陳小丹,志得意滿在微信朋友圈宣稱,引用原話,“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我們團隊在水果電商這行的現狀,辰頤物語就像一只霸道的美洲虎突然出現在羊群里,勢不可當,所向披靡。”
對此,相關律師表示:“2016年3月30日,原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新型傳銷活動風險預警提示》并指出,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只要具備‘交入門費’‘拉人頭’‘組成層級團隊計酬’就可認定為涉嫌傳銷。”
參與目標主要是無業的寶媽
此外,據陳晨反映,辰頤物語的模式具有爆發式的人員發展潛力并分享了身邊一個真實的案例。據悉,長期居家帶娃,被生活瑣碎困擾和懷念職業成就感的王某經過光鮮亮麗的好同學錢某介紹,繳納了338元成為辰頤物語的普通特代。交了錢后的王某覺得自己好像有點傻,但是錢某告訴她,只需要介紹3個人進來,338元就基本全部拿回來了。
得知通過拉人頭能夠將338元賺回來,王某就把身邊同樣是家庭主婦的李某、趙某與陳某都介紹進來,于是,王某順利拿回338元的入門費,王某對此還頗感自豪。但是王某看到同樣是總代的錢某在啥都沒做的情況下,賺了和她一樣多的錢,王某自然也想成為錢某一樣的總代,于是王某就加把勁把自己的姐姐、表妹、大嫂等都拉進來。
通過不懈的努力,王某終于成為與錢某等級一樣的總代,然而王某為了分到更多的錢以及為了不讓那些被自己拉進來的親朋好友感覺自己“受騙”,王某非常熱情的激勵其他親朋好友跟自己一樣,介紹更多的親朋好友一起加入進來。

黑貓投訴

相關投訴截圖
“在這種模式下引導下,辰頤物語在短短3年,發展出40多萬的代理也不難理解了。”陳晨表示道。
舉報其涉嫌偷稅漏稅
“以個人名義走賬和不開具發票,是常見的偷逃稅款的方式,陳小丹顯然是深諳此道,即便在代理已經超過萬人,月流水突破千萬元的時候,陳小丹還是以個人的名義開展經營和收款,也未基本未開具任何發票。”陳晨說道。
但是直到2017年8月24日,陳小丹才注冊廣西鴻創頤合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不過陳小丹注冊公司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依法納稅,只是為了讓自己的品牌擁有一個公司主體的外殼。
然而據陳晨透漏,在2017年6月,陳小丹從自己未繳納個人和企業稅款的千萬元的月經營額中,大筆一揮,拿出來不到1%捐贈了9萬元給失學兒童,以此登上主要面向東南亞播出的節目——《圓夢之路》,這9萬元,陳小丹應該覺得花得很值得,因為這期節目,辰頤物語的幾十萬代理宣傳到現在。

圖片來源:辰頤物語公眾號
“為了逃避稅務風險,廣西鴻創頤合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2018年9月19日注銷,不過注冊了第一個公司后,陳小丹顯然對于公司的有限責任和權威性的特性的運用已經非常嫻熟。”陳晨說道:“廣西鴻創頤合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注銷前,陳小丹成立重慶樂中農業開發有限公司,2019年更是一下子注冊了5 家公司。”

股權機構圖
“現在的陳小丹已經不會做成立一人股東公司進行經營這種傻事了,現在的她已經學會自己開設一個園區,然后再把自己注冊幾個關聯公司引進園區這種高端操作。”陳晨最后說道。
對此,相關律師表示:“微商是一種生意,做生意就是要合法、合理,依法納稅是企業最基本的責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此還需要提醒一點,一些小企業及個人微商,沒有每月自覺上報和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稅,也屬于偷稅漏稅行為,雖然金額未達到一萬元以上的立案標準,但多次隱瞞不報、少報也可能被立案處罰。”
對此,中新融媒已經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之后,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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