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因涉嫌傳銷被強制罰沒170多萬元
發布: 2020-11-23 11:44:30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網財經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則行政裁定書,顯示,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因涉嫌傳銷被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予以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案情顯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王某利用“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的獎金制度,后改為“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獎金制度直接或間接發展了李某等21人,層級是無限發展。截止查獲之日,共吸納傳銷人員資金308.79萬元,王某供述利潤率是10%,故非法獲利30.88萬元。
調查發現,王某要求會員認購的產品價格定價畸高,嚴重偏離產品本身價值,且所涉產品并非藥品只是普通的保健品和食品,甚是有人直接承認并不是為了購買產品,而是為了獲取高額獎金。因此,本案中的產品只是王某為實施傳銷行為所借用的道具和幌子,參與人向王某交納8760元認購10盒產品后,獲得入門資格成為會員,就可以加入或發展其他人員加入。“認購產品費用”就是“入門費”,屬于典型的騙取入門費式的傳銷行為。
其次,王某設置的運作模式和獎金制度都需要被發展的人員不斷發展其他人員加入才能快速晉級和獲取獎金,并且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發放獎金。經查屬于典型的“拉人頭”式傳銷行為。
最后,王某實施的獎金制度和調取核實參與人員獲取獎金相關情況,證明參與人員在形成小組共同發展人員時,不論小組成員本人是否發展人員,只要其他小組成員發展人員加入,都會獲取當事人發放的獎金,特別是只有當所在小組成員共同完成王某所設定的發展人員數量后,小組組長才能成功晉級和獲取大額獎金,而且主任級、經理級、總監級的獎金獲取完全取自所在團隊體系,屬于典型的“團隊計酬”式的傳銷行為。
王某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和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構成組織傳銷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當事人王某予以沒收違法所得30.8794萬元,罰款70萬元。
但其并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處罰決定,隨即,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行政強制法》規定,于2020年7月1日對王某下達《催告書》,除上述處罰外,再增加處罰款70萬元,綜上合計罰沒金額達170.8794萬元。
該催告書送達王某處后逾期仍未履行。其在繳納罰款70萬元后,于2020年9月10日向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延期繳納罰款申請,申請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前繳納剩余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特申請法院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予以強制執行。經法院審查后認為,最終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從上述裁定書可知,“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前身為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公司。在經銷商和各類門戶網站宣傳中,馬來西亞SNE國際控股公司為獲牌直銷企業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旗下所屬。而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在宣傳自家產品時也是以宇航人公司作為背書。但是據知情人士介紹,“宇航人廣和百草事業部”和宇航人之間屬于“掛靠”關系。
2018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曾發布《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對包括掛靠行為在內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內蒙古宇航人高技術產業有限責任公司系商務部批準的第53號直銷企業,批準日期2014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邢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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