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多級代理到皇冠大使,曾被毀容傳聞困擾的慕芮斯所推行獎金制度有何特色?
發布: 2021-01-18 13:54:51 作者: 佚名 來源: 微商電商內參

通過成分暗示產品具有美白、消炎等功效,“慕芮斯美肌凍齡噴霧”果真具有相應資質?
在上篇報道中,我們了解到了在當下的互聯網中圍繞著慕芮斯旗下產品出現了怎樣的虛假宣傳現象,在本篇報道中,我們將著重關注的是慕芮斯的獎金制度,以及在2019年被媒體曝出的“慕芮斯毀容”一事的前因后果。

毀容產品?曾遭曝光
近年來,“出了美容院,進了ICU”的新聞變得愈發常見,一些消費者使用了某些品牌的化妝品,不但沒有達到美容的目的、反遭毀容的報道也是一次又一次地登上報紙頭條。

公眾號“大河報汝州新聞”在2019年年底時就曾提到“998汝州之聲”在此前不久曝光了汝州一女子使用微商產品后慘遭“毀容”的消息(原文已被刪除),而這款產品的品牌正是慕芮斯。

汝州的張女士自述稱:“我買了一瓶慕芮斯(美肌凍齡噴霧),288元,用完以后,皮膚開始起反應,紅、癢,然后停用了,我就用了一天,停用了以后,一天比一天嚴重,一天比一天浮腫,停用后第三、四天時,是最嚴重的,整個臉都腫了,還癢、疼,然后我在咱這縣醫院,半夜還掛了急診,掛了急診后,穩定了一點,人不是太痛苦了,就疑似皮膚中毒,就是皮膚中毒了,很嚴重,我臉現在毀的比較嚴重,整個臉都沒有一塊好的皮膚(紅、膿包)而且腫的非常厲害,特別嚇人。”
據了解,張女士是通過朋友介紹,從做“微商”的李某某處購買了產品名叫慕芮斯的化妝品。“他是微商,我是朋友介紹,我從朋友那拿的,汝州所有的貨,產品都是從一個微商叫大區CEO那拿的,他就在咱汝州,名字叫李某某,他沒有店鋪,他們都是口碑做宣傳,人介紹人,他這個是全國零售價。”張女士還說:“對方想賠償5000元錢,想了了這個事。”
對于類似行徑的屢見不鮮,“大河報汝州新聞”對廣大消費者曾發出提醒:隨著微信的普及,身邊越來越多的人做起了“微商”,朋友圈產品更是琳瑯滿目,要啥有啥,而賣得最火的無疑是化妝品了,消費者購買化妝品等產品時,最好到正規有資質的商店購買,認準批號、廠家等信息;在朋友圈購買護膚品一定要記得先去國家藥監局備案查詢網址。
揭底制度,多級代理
文章的最后,我們再來了解一下慕芮斯的獎金制度。

據悉,慕芮斯的代理模式基本可以概括為以下內容:產品的零售價是288元/瓶,再往上有五級代理——

天使代理:198元/瓶*5瓶990元
顧問代理:178元/瓶*15瓶2670元
金牌代理:158元/瓶*60瓶9480元
官方代理:128元/瓶*300瓶38400元
大區CEO:88元/瓶*4500瓶396000元
上述代理級別從2019年開始至今就沒有變動過。
據資料《慕芮斯商務計劃》介紹,在眼下,慕芮斯的經銷商們共有以下幾大權益可以享受:







據經銷商透露,成為官方代理后,還有官方-大區-皇冠大使的晉升渠道。





如《商務計劃》中的“分紅獎”板塊所言:大區直推5個大區升級一星皇冠;累計直推10個大區升級二星皇冠;團隊累計30個大區升級三星皇冠;團隊累計50位大區升級四星皇冠,最高級別為四星皇冠。
后記
2020年6月29日,國務院公布《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30多年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同時廢止。從監管制度體系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內容較《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有了明顯變化。基于科學監管理念,將已在行業內達成共識的監管制度夯實沿用,有利于推動和規范行業發展的制度建立健全,將不適宜行業現狀的陳舊制度清理整合,是《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顯著特征。北京工商大學教授董銀卯表示,《條例》的審議通過,標志著我國化妝品立法和監管改革進入了全新時期,也是在化妝品立法領域落實“放管服”改革的充分體現。
而《條例》的出現,也讓人們在關于違法行為查處方面有了新的認識:化妝品違法行為發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的,適用《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但依據《條例》認為不違法或者應當作出較輕處罰的,適用《條例》。違法行為發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的,適用《條例》。

至于以“效率成就品牌,誠信鑄就未來”為理念的慕芮斯在今后會如何發展?圍繞著相關產品出現的虛假宣傳現象,能否得到公司方面的重視與整改?對此,微商電商內參將繼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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