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C幣傳銷涉案34億,又一主犯獲刑五年
發布: 2021-05-08 10:24:38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21年5月6日,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發布了一份刑事判決書,陽某萍以GBC幣、財富幣發展下線獲取利益,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
據悉,GBC平臺在短短4個月多時間里,累計涉案超34億元,該平臺主犯已陸續受審并被判刑。

GBC傳銷案又一主犯受審
2018年5月至7月,陽某萍通過其上線吳X艷(已被判處刑罰)介紹加入GBC網絡平臺,以買賣虛擬幣可以獲得高額收益為名,通過微信發展下線購買GBC幣、財富幣,誘使被發展人員持續投入資金或繼續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級關系,并從直接發展或者間接發展人員繳納的資金中獲取利益。
經審計,陽某萍在GBC平臺開設會員賬號22個,其中一賬號所處層級最高,處第11層級,發展下線13個層級、直接下線24個,總下線1114個。陽某萍的22個會員賬號累計對GBC幣與財富幣投資涉及資金182.6萬元,累計提現資金380.5萬元,累計盈利197.9萬元。
2019年12月20日,陽某萍在湖南懷化被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陽某萍伙同他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陽某萍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陽某萍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GBC平臺4個多月詐騙34億
據悉,早在2020年12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就披露了這起GBC平臺區塊鏈虛擬貨幣傳銷案。
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童某、吳某、劉某、周某等人經預謀后,委托一網絡科技公司設計了GBC平臺軟件電腦客戶端和手機APP。并制作虛假宣傳資料,謊稱GBC幣、財富幣是區塊鏈虛擬貨幣,具有巨大升值空間。以買賣虛擬GBC幣、財富幣可以獲得高額收益為誘餌,通過微信在鄭州市金水區等地層層發展下線,誘使被發展人員持續投入資金或繼續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進行傳銷活動。

2018年6月初,GBC平臺在浙江省桐鄉市振石大酒店召開GBC全國推廣會,公開宣傳GBC公司總部在英國,是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資項目。2018年7月,GBC平臺資金鏈斷裂出現部分會員無法提現后,隨后網站和APP服務器都被關停。
經審計,在短短4個多月的時間里,GBC平臺涉及會員賬號59548個,共47個層級,涉案資金累計340841.13萬元。
目前,GBC傳銷案多位主犯已陸續受審并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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