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同學邀請去襄陽旅游結果落入傳銷陷阱 兩名機智女孩最終獲救
發布: 2021-11-01 14:14:41 作者: 佚名 來源: 襄陽晚報

限制兩名女孩的自由,并讓她們加入傳銷組織。日前,樊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今年3月29日,某傳銷組織成員王某(另案處理)邀請曾經的女同學李某、胡某來襄陽旅游,謊稱會帶她們去知名景點玩。二人欣然應允。隨后,王某向其“領導”陳某進行了匯報。
3月30日,陳某與王某在車站接到李某、胡某后,將二人騙至樊城區松鶴路某小區的傳銷窩點。到達目的地后,陳某和王某露出了他們的真面目。他們拿出了傳銷資料,極力向兩個女孩游說,讓二人加入該傳銷組織。李某、胡某得知情況后要求離開,被陳某等人攔下。隨后,陳某等人以聽課學習為由,輪流看管二人,限制她們的人身自由。
4月6日21時許,陳某帶李某外出時,李某趁其不備偷偷報警。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將陳某抓獲,并解救了被限制自由的李某。當天22時許,胡某也找到機會逃離傳銷窩點并獲救。7月19日,檢察院向樊城法院提起公訴。
樊城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伙同王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陳某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寬處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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